美國搶銀行的案件還不少。
也因為決心下很大,所以有時候甚至直接"殺光",留主管開密碼。
之前最有名的LA銀行搶案,
嫌犯是拿自行改造過AK47彈鼓(75發)好幾輪,
還配上蘇聯製的鐵甲彈(Discovery說效果類似穿甲彈)
身上穿滿防彈背心。
那場到場支援的警員完全被壓著打XD
連躲在警車後面的警察都中彈。
題中有提到有位警員從背後射擊鹿彈,
結果警匪非但沒有倒下,只是跪了一下,馬上就對該員警彈雨。

後來是SWAT特警派了兩車來(配備M-16)才在住宅區(...)圍困兩名搶匪。
這也是後來LA警局標配自動步槍的原因。
我到覺得擁不擁槍和安不安全,不一樣。
在美國都不見得有大部分的民眾都習有正確的用槍安全,
我是覺得我們連騎機車都騎不好...
用槍...

有多少人在遇到危機的時候可以立馬反應,拿出槍來反擊?
更別說手抖結果一發沒中,那整個就悲劇啦XD
更別說美國有太多小朋友玩槍走火的案例了。
美國人除了獵槍會放在很高的地方,有時候只是在抽屜裏頭而已,
之前Discovery就有介紹一位高中生趁父親不注意偷了他的手槍,
去找他的情敵談判結果開槍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