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ce-lan wrote:
看來我重寫一篇解釋清...(恕刪)
樓主在網路上的名聲也夠黑了吧....= =
雖然不認識你,但是看過好幾次你跟別人起爭執的懶人包
能跟這麼多的人起爭執,實在不簡單
說真的,以一個生意人的角度來看你的作為,實在不像是一個生意人應該有的態度
今天就算客戶誣告你,你也不應該把這些東西 PO 上來
我不懂你把這些東西 PO 上來的意義是啥鬼?
取暖嗎? 先把你之前發生的那些"前科"跟大家解釋清楚再來啊!
01 又不是每個人都是傻子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