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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客家文化局"金客獎"比賽另有陰謀???


mfg222 wrote:
小弟第一次在此發文,...(恕刪)


上次捷運那個頒獎 我就不信任 台灣政府官方還能夠辦啥設計奬

外包出去給行銷公司 政府掛名協辦

炒人潮

請領 文建會+客委會經費 才是真的

客委會 經費多到花不完 現在在消化預算吧

過一陣子 會在電視上用來打廣告 消化一下
首獎從缺這一招,大概只會輸給內定冠軍這一招。
但如果日後發現,客家做出來的獎杯與本屆參賽作品之中的有所雷同的部份~
那兩者對於主辦單位的殺傷力恐怕會大於內定多很多。



andy9999 wrote:
上次捷運那個頒獎 我...(恕刪)

mfg222 wrote:
小弟第一次在此發文,...(恕刪)


靠,今天吃完便當就想睡個午覺...

沒想到起來時已經落在第三頁了

導播,我在第三頁... Q我 , Q我....

阿母,挖底家啦...
chiang : 下次還是選擇網購好了,沒事別再到百貨公司玩具部,那很可怕! [orz]

andy9999 wrote:
上次捷運那個頒獎 我...(恕刪)



客委會經費多到花不完還要省這30萬@@


無言............

bencent wrote:
但如果日後發現,客家做出來的獎杯與本屆參賽作品之中的有所雷同的部份~...(恕刪)


三星 VS 蘋果手機

十公尺外看 律師、法官都分不出來

“如有雷同、純屬巧和”
mfg222 wrote:
客委會經費多到花不完還要省這30萬@@


無言...............(恕刪)


活動照辦 經費照用


請注意最後一段

"雖然首獎從缺,未來仍將邀請專業設計團隊,為第一屆的金客獎設計出更能彰顯優良客家文化的獎座。"

第七項
本局得就獲選作品提出修正意見,設計人如不同意修正,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獲選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屬於本局所有,設計人應立具切結書,且本局對錄取之作品有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展覽、生產及其他圖版揭載之權利,錄取者不得提出異議。


有人拿出 SAMPLE 設計來了 著作產權已經同意放棄了且同意修改

花 30萬 再找人修改設計過 一樣報銷經費 結案
01傳統........沒圖沒真相 !

附上當天典禮兩張照片





另外附上我的設計作品與理念





在此留念可以跟之後金客獎獎座座一個對照,希望他別抄我的IDEA我會比較甘心一點.




mfg222 wrote:
01傳統.........(恕刪)


不用看了,有現成的「參考」為何不用
搞不好給換個顏色就叫做自己的作品
往左傾的變成往右傾,五葉變六葉
白白被拿去利用,最可惡的外包文化

我實在為這個政府部門感到憤怒又悲哀
mfg222 wrote:
小弟第一次在此發文,...(恕刪)



花這麼多人的心血、財力,搞到第一名是:從缺(未來的某專業設計團隊)
當初直接30萬發包出去就好,請那九位評審也要花錢,不相信專業設計團隊的作品會更有創意!
一開始就發包給設計公司不就好了?辦一場讓人忙辛酸的大會....
從缺這招真的太狠了,這篇不置頂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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