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別太緊張,只要有心人人都拿得到支付命令
所以先別被嚇到
1.先用「支付命令」當關鍵字搜索,之前版上有好幾篇關於如何攻防支付命令的文章
先看看長長知識吧...
2.一定要在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異議」,慢了誰也救不了你。
3.異議的理由主要有三個,第一是這兩張本票是雇主以取得工作為由而利用本人少不經事而簽屬
第二為主張資方違法預扣工資、扣留財物,屬違法之勞動契約,故債權不成立。
第三為違約賠償之金額明顯失衡,違反契約公平原則。
4.提出異議後,資方如果要再告就要進民事法院(簡易庭)審理,那又是另一件事了。
5.請上勞工局申訴,檢舉雇主勞保高薪低報,以及契約違法,請求解除勞動契約。
檢舉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罰6-30萬)
申請調解,主張返還本票。
6.以後找工作千萬別亂簽任何文件、契約、申請書、本票。
有問題都可以主張審閱期,再打個電話問勞工局。
今天很忙...先這樣回答,剩下的請自行斟酌....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