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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街頭火拼警察靜觀其變..沒戴安全帽警察猛追不放

當然是要等火拼結束後才上前去收拾殘局。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法律觀念
犯罪有決意、陰謀、預備、實行等4階段。
簡單的說
在還沒有火拼的時候,視為未實行,(當然要視情況而定)
火拼完後,或是正在火拼,才是實行。

一般來說,未實行與實行,這2個的罪是不一樣的。未實行甚至有機會會被判無罪(當然要視形況而定),例如我拿西瓜刀準備切西瓜,或是我拿折凳來看戲.....。此外,還沒有火拼的時候,你又怎麼知道要抓那些人回去、或是那些人會火拼。亂抓人可是會引起爭議的,例如我的小孩很乖,他只是去戲,就被抓了.....


又火拼的時候,當然是要等他們火拼完了才上前去收拾殘局。
一則是因為你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會加入戰局;
二來是因為某偉大局長疑似說過類似"如果有危險,就不要上前"這種話,因此小小員警當然要遵從局長的指示啦 ;
三來則是遵從古人的偉大智慧,所謂的"坐收漁翁之利";
四則是,死也是死別人的孩子,最好他們死一死,免得到時候又出現,"警察因公殉職,留下XX名年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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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的年輕人,在未戴安全帽且在警察的示意下要求停車檢查,卻直奔而逃。警察當然會懷疑這名年輕人是否正在犯罪。例如騎著贓車但途中遇到警察以為事跡敗露,而加速逃逸。一般人在警察的要求下,通常會停車受檢。只有心虛的人或是犯罪的人才會跑給警察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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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戴戴安全帽是一個很好的法案。如果今天這對年親人有戴安全帽,摔車而導致頭部撞擊地面,在安全帽的保護之下,情況或許就不會那麼嚴重了。
頭是很脆弱但是卻又是個很重要的器官。不好好的保護他,哪也只能說你是在跟自己的生命過不去。
要知道,以前沒有強制戴戴安全帽,出車禍時,有多少人因此而變成了植物人、或是命喪黃泉?
就算是騎慢車、或是單車,也可能因為依時的不小心,導致頭部受創而過世。
所以,強制戴戴安全帽是一個很好的法案。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
警察一個月少說5~6...(恕刪)


以後你有事別找警察 不要嘴巴唸警察 手在打110求救

錯跟對都搞不清楚 你沒資格批評 反正錯都是別人錯

你這個聖人都是對的 別活在自我中心 你還早的很
警察也只是想混時間領薪水而以

怎麼可能願意用生命去換

就算真的願意用生命去換錢

這薪水也太少了吧

人家日本用生命去換的工作 一天12萬台幣 一個月360萬

台灣才出5.6萬 難怪沒人願意

也難怪有人報案會叫人{我在休假 你改天在來} 哈哈哈
黑道火拼 靜觀其變的,跟追逐沒戴安全帽是同一個警察嗎? 怎麼員警做份內的事也要被砲!
那以後警察就不用巡邏,就在警局泡茶聊天,等民眾報案就好了阿!

你都沒有再看電影
香港皇家警察永遠都是最晚到的
只要收拾那些殘兵弱將
就可以得到整個功勞
另一方面那些人能死多少就死多少
我也不希望警察進去插手
黑道火拚?很好啊!死一個少一個,有什麼問題嗎?

不然下次黑道火拚放"磚家"好了.
政府給的5~6萬不是零用金嗎?

插乾股分紅才是薪水吧.....
steven0415 wrote:
政府給的5~6萬不是...(恕刪)


你還真以為警察都有拿阿

H-f wrote:
http://www...(恕刪)

..............................這篇我無言了
因為對不會改進的也聽不懂的人說話那就叫廢話....我輸了
這麼看不慣就自己去當警察吧

看你敢不敢每天對付黑道火拼

這個事件~ 支持警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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