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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台灣無照撞死人,只要自首,只罰18萬

那~~為什麼我爸爸過失要做11個月牢..又賠了對方5.60萬元...我爸爸也沒跑啊~~
是不是有內幕啊~~太不公平了....
大家好~~ ^^

叭噗叭噗 wrote:
那~~為什麼我爸爸過失要做11個月牢..又賠了對方5.60萬元...我爸爸也沒跑啊~~
是不是有內幕啊~~太不公平了....


你爸有把對方撞死嗎?現在撞死的賠的比受傷的還要少哩,還第一次聽到只賠十八萬免坐牢的,老天~

幹殺手的要偷笑了~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叭噗叭噗 wrote:
那~~為什麼我爸爸過失要做11個月牢..又賠了對方5.60萬元...我爸爸也沒跑啊~~
是不是有內幕啊~~太不公平了....


你爸有把對方撞死嗎?現在撞死的賠的比受傷的還要少哩,還第一次聽到只賠十八萬免坐牢的,老天~

幹殺手的要偷笑了~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一堆 怪判決

怎沒記者去查下 後面 ??

大家認為合常理嗎 ?

小拔兔 wrote:
你爸有把對方撞死嗎?...(恕刪)


是整個司法都有問題!!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台灣的司法比對岸的青出於藍了
對岸是高官的子弟撞死人可能沒事
我們這邊只要不是善良老百姓的身分
去撞死人就沒事
A Pink, Hello Venus
有的~~死掉了....只能說.....同事不同命
大家好~~ ^^
阿童木 wrote:
是整個司法都有問題!...(恕刪)


這到底算是誰的福氣

叭噗叭噗 wrote:
有的~~死掉了....只能說.....同事不同命

秀秀....除了不同命,法官也不同啊....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出交流道口的時候跟主車道的車發生擦撞
屬於過失殺人
判刑六個月
易科罰金1000/天*180天=180000.-
這是刑事部份

至於賠償家屬是屬於民事
因為被告不願意和解
我想正在走法庭吧
11個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
1000/天*330天=330000.-(有時候會是1500/天)
不然也可以易服勞役
幫政府工作6小時折抵一天刑期
可選擇工作時日
6小時*330天=1980小時

而賠償對方家屬是屬於民事責任
看是和解或是鬧上民事法庭~
叭噗叭噗 wrote:
那~~為什麼我爸爸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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