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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忍氣吞聲?(將進勞工局申請調解)

台北市勞工局歸來,如果我能有分數可打,就給它劣劣劣劣劣!

早上去勞保局,勞保局服務很好,志工很多,看見民眾有問題都會熱心幫忙,也很有禮貌。規模大有制度,專業快速,抽號碼牌等號,在進行檢舉(勞保以少報多)時,服務人員都很有耐心,態度很好。
給勞保局一個讚!

接下來去台北市政府,門面挺大,但勞工局只是小小一個,在五樓,還跟交通局什麼的並在一起,走廊灰灰暗暗的不開燈,看到這景況,心先涼一半。
走進去,人呢?只看到幾個老太太老先生坐在一桌子前當志工,要申請調解必須要先過他們那關。奉勸各位申請調解的勞工朋友,千萬千萬不要聽他們的話,他們不是很了解勞基法(我還看到他們在翻書),而且站在資方立場講話。走進去調解的人要先被他們以資方立場削一頓才能拿到調解申請書。

我坐下來說明我的問題,對方批頭就問,是不是你跟老闆有什麼約定?因為你做錯事老闆才扣薪(連誰對誰錯都還沒搞清楚就位資方講話),我指出9月有業務津貼一筆錢沒給我,竟跟我說,你做錯事情為什麼要發給你津貼!(爭議事情發生在8月卻扣9月津貼合理嗎?同樣事情沒搞清楚就為資方說話)
在勞工局時,我還聽到幾個人的承辦情形,一樣是志工會先代表資方先跟勞工吵架(真不知這麼為資方講話幹嘛?),把申請人的意志消磨完畢後,才肯拿出調解單。
一位先生說:”他們態度就是這樣,很不好,來過幾次都這樣。”
一位小姐申請調解,內容是他提辭呈表明做到月底,對方卻叫他提前走,因此應該算資遣。她問過勞工局都說這樣算是資遣,但志工卻說因為小姐有提出辭職的意願,所以雇主可以叫她提前走,還叫她去寫公司的離職單。
我在旁看了覺得太誇張,就把小姐拉過去,叫她不要聽信志工的話,有事情問勞工局或勞委會。

我和小姐講完後,她說要找一個地方填單,不想回勞工局寫。我在勞工局時也感受到一股壓抑的氣氛,大部分人是默默低頭看桌子,大概是因為這裡都是需要協助的勞工,但從勞工局卻得不到支持而是二度傷害吧。

2點到4點有法律免費諮詢,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免費的所以態度差,感覺不是很好。好像也不是很care你的問題是什麼,回答得模擬兩可,都是在網路上可以查到的,並沒有身為律師的專業面和實務面的解釋。

我寫完調解單,拿去收發處給小姐,就結束了。除了志工外再看不到其他勞工局的人。

感想有二
1.門面太差,設備差。就算不要求像台中市那樣,好歹燈開亮點行不行,大概台北市太窮了吧。

2.服務差,除了老先生太太志工外,完全無法見到勞工局的人。難道勞工局這種幫民眾爭取權益的機構不該有幾個“專業"的窗口直接面對勞工嗎?而且我認為志工們完全需要撤換,回答與勞工局牴觸,有誤導民眾嫌移難道不該撤換?

gina31126 wrote:
台北市勞工局歸來,如...(恕刪)


這些志工不是公務員 他們不知「行政中立」為何物? 會以個人的「主觀意識」偏袒一方.但納悶的是..怎麼會是志工「受理」案件?還以「情理道義」來阻礙「依法辦理」的陳情民眾?不知這些志工在「現行法令」上有無構成「妨礙司法」?台北市政府也真誇張.叫幾個穿草鞋的來受理這種「勞資爭議」案件.根本無法「行政中立」更別談「依法辦理」.

不過至少本案進入「法定程序」了.接下來靜待勞工局對公司進行調查.

祝順心
剛打電話去勞工局查詢,晴天霹靂!竟然兩次承辦人(網路上和送件調解)都是同一個,不曉得可不可以換......

gina31126 wrote:
剛打電話去勞工局查詢...(恕刪)


有住嘉義的01網友 隨我在後 去了嘉義縣政府勞工處 申請調解 目前已經收到公文 10/28 召開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我也是告訴他 別想太多 別高估資方

你目前的情況跟多數人一樣 容易想太多(這是正常的) 但你有打電去查詢 這是值得肯定的 畢竟每個地方政府的執行效率 有落差

別想太多 別高估資方

祝順心
10/19日
收到勞工局寄來的選擇調解委員的信函,應該會選由勞工局直接指派。
感覺有點像在選彩票,希望能選到負責的人。
我突然覺得,我不想拿回被扣的薪資了。
希望勞工局直接判罰,大家都公平點,反正做錯事情就是要付出代價。

鬧翻 記得再有協調會時 記得要對方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直接告 每一個當老闆的沒這個時間跟你耗 多是直接和解

會為這點小錢的公司老闆計較 格局多不大待久只學會壓榨別人的勞動果實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回應如下:

您發表的言論,本局非常重視,謹回覆如下:感謝您的指教,有關您反映本局的志工人員在回答問題時並無應有的專業法規知識,本局除將督促志願服務團改善及提昇服務態度外,並將落實志工的接待禮儀,使本局第一線服務的人員,在提供專業諮詢之外,亦能兼顧到市民的感受。本局志工主要乃協助例行性之工作,若有進一步想要了解法令規定或勞資爭議時,本局每日亦有承辦人員協助民眾解答疑惑,若有幸能再為您服務時,專業性的問題可直接由承辦人員服務,本局將於第一時間優先服務廣大的勞工朋友們。

另外,有關本局「門面太差,設備差,…」等建言部分,本府一貫主張節能省碳,設備添設須符合市民需求等方面,所提建議,本局未來如預算許可即可提昇軟硬體設備。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局長 陳業鑫 敬上
收到公文,11/3號開調解會。
gina31126 wrote:
台北市勞工局歸來,如...(恕刪)

gina31126 wrote:
收到公文,11/3號...(恕刪)


28樓的回覆 是台北市政府 勞工局長 親自上01回覆的嗎?

這年頭真是不可思議 前陣子 總統幫我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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