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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既然發生性侵 乾脆結婚,你們認同嗎


fishbird wrote:
該特教學校林姓前校長竟說:事情既然發生了,他們就乾脆結婚吧!
(恕刪)

那以後"前校長"發生飛車搶案或失竊案,
警察可不可以跟他說:
事情既然發生了,你就乾脆贈與給他吧!
不知道"前校長"會不會欣然同意接受此建議?
以後看到喜歡的女生先性侵再說,然後法官會不會說乾脆結婚啊!
這位校長沒當法官真是可惜了
fishbird wrote:
該校今年2月已爆發台...(恕刪)


歹年冬厚肖人

fishbird wrote:
該校今年2月已爆發台灣首起學生性侵學生聲請國家賠償案
該特教學校林姓前校長竟說:事情既然發生了,他們就乾脆結婚吧!
...(恕刪)


那如果GAY強姦犯肛了校長,校長一定巴不得跟GAY結婚啦!

學校有這校長我看120起以上性侵都嫌少,反正一定是閉兩隻眼啥都不知道的無仁義道德禮義廉恥的專家一樣

把教育當教畜生的專家
如果有人殺了這校長的兒子
然後法官:乾脆兇手給你當兒子吧
這樣也能接受,再來說這種蠢話

fishbird wrote:
該校今年2月已爆發台...(恕刪)


推測是片子看多了.......
fishbird wrote:
該校今年2月已爆發台...(恕刪)


結婚我認同,如果男方願意負責,後面離婚女方還可申請賠償之類的動作!!
但申請國賠,非常不認同,那個小夥子捅下去,搞得大家就要幫忙付錢...
俗語 : 請東請西,沒有在請xx的~
fishbird wrote:
該校今年2月已爆發台...(恕刪)


這論調可以用在他們家身上嗎??
如果做不到還真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我想看那位校長被抓去廁所的畫面......
身為教育人員還講出這種鳥話........
是過太爽就對了........

fishbird wrote:
該校今年2月已爆發台...(恕刪)


很多家長還有這樣的心態呀..如中部知名的立委他兒子不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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