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人沒權利失業
1.健保要自己繳
2.勞保雖然不用繳了,但卻要繳國民年金
3.免費的停車位、影印、電話、電腦、上網、看漂亮女同事的機會都沒了
4.免費的中餐要自己全額付費
5.外出上說明會的機會也沒了,這種機會都是去簽到後領講義,就回家睡覺
6.多到用不完的特休有不見了
7.有了空閒,想外自己旅行一下也不行,因為要花錢,家裡也是要照顧
8.每個月有多餘的錢拿來補貼國家股票赤字的機會也沒了。
9.如有非自願離職單,有6個月可領勞保6成補助金,但需要找10家公司幫你蓋章,第二個月起每個月都要外出找兩家,還要去就服站排隊。
結論,還是乖乖的工作,委屈一點為五斗米折腰吧。
健保不能不繳,真的,這是保險概念,失業的話,一個月負擔最多大約300元的健保費,還是去繳吧,雖然我每個月看病拿藥的錢平均不會超過100,但我還是乖乖去繳。世事難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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