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3wolf3 wrote:
我個人認為"代收"跟"代辦"是不一樣的!
代辦簽證雖然是旅行社的特許業務
但還是需要透過"物流程序"
難道要每個人都親自到旅行社送件嗎?
若是這樣 郵局也順便禁止....
基本上我覺得觀光局小題大作
也有可能全家搶到別人飯碗 被檢舉
觀光局配合演出罷了~ ...(恕刪)
代收跟代辦當然不一樣
但是現在問題是全家是做出代辦的行為.可以去看全家開出來的發票就知道了
若是由澳中旅行社開出來全額499元的代收轉付收據
然後由澳中旅行社自己付物流費跟所謂的手續費給全家
那就沒有侵犯旅行社的業務範圍
只是全家笨就是笨在這邊,讓旅行社可以抓到辮子
難道要每個人都親自到旅行社送件嗎? ~~~是不會叫旅行社的人來收嗎?
觀光局出來管是剛好而已 不然就是瀆職了
旅行社是觀光局管的.
別鬧了 ............................................................................
hove wrote:
代收跟代辦當然不一樣...
既然不一樣那有何違法之虞~
"全家"清楚表示是台胞證加簽代收送
也是要透過旅行社去辦理
並非是全家直接去辦簽證
這樣你明白嗎....

hove wrote:
但是現在問題是全家是做出代辦的行為.可以去看全家開出來的發票就知道了
若是由澳中旅行社開出來全額499元的代收轉付收據
然後由澳中旅行社自己付物流費跟所謂的手續費給全家
那就沒有侵犯旅行社的業務範圍
...
全家收了499元 會開了二張東西
一張是代收顧客聯270元
一張是發票229元
你真的瞭解全家會開這2張的用意嗎?
全家強調要用專用袋是為甚麼?
還有加簽後 是用郵寄方式到客戶地址
並非在 全家送件地點取件
全家會這麼做 你真的明白其用意嗎?
hove wrote:
難道要每個人都親自到旅行社送件嗎? ~~~是不會叫旅行社的人來收嗎?
我懷疑你真的有辦過台胞證嗎?
我只是要加簽一本台胞證 機票也沒在這家旅行社買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還要求 比499元便宜
有哪家旅行社 會來收件 (路途遠近姑且不論)
若是 旅行社服務那麼好價錢又比全家便宜
又何必怕別人搶了飯碗....
hove wrote:
觀光局出來管是剛好而已 不然就是瀆職了
旅行社是觀光局管的
政府效率何時變成這麼好了....
讓我實在大吃一驚....
hove wrote:
只是全家笨就是笨在這邊,讓旅行社可以抓到辮子
最後 再告訴你
全家不是笨蛋 要推相關業務時難道沒請律師研議過嗎?
據了解 全家現在並沒打算停止此一業務
違不違法 也不是觀光局說了算......
wolf3wolf3 wrote:
既然不一樣那有何違法...(恕刪)
哇 寫的真的好認真
對你表示尊敬
到目前為止在旅行業服務了8年
討論的目不在於全家搶不搶這塊生意
因為代辦簽證真的沒啥利潤可以自豪
也不太可能搶旅行社的客人
需要用到台胞証的客人還是會選擇搭配的旅行社去處理
FIT的客人 需要時效性 台胞加簽 旅行社辦理只要3天可以讓客人拿到
參加團體的客人可以一次都交給旅行社處理到好
只是在討論適法性的問題
一張是代收顧客聯270元 我相信這張是澳中旅行社開出來的代辦費就是旅行社專用的代收轉付收據
一張是發票229元 這張就是全家自己開出來的發票 代送費 包含了哪些東西我想你我都知道(代送費跟手續費吧)
這就是有爭議的部分
要用沒爭議的方式 之前的文章已經說明了
用澳中旅行社開出全額499的代收轉付收據,再由澳中旅行社自己去付款所謂的代送費229給全家.
這就完全沒有爭議. 因位主體性是在澳中旅行社 全家只是配合的代收送公司
但是旅行社不會笨到去找代收送的宅配公司,所能賺的微薄利潤還要分一半給宅配公司
當然旅行社也會找一些類似宅急便,便利送那種代收送公司配合(基本的收送費用30左右/單次),但是給客人的收據就是全額旅行社開出來的代收轉付收據,旅行社付錢給代送公司代收送的費用,代收送公司開有旅行社抬頭統編的發票給旅行社
但現在是反過來的,全家為了想經營這個範圍業務,所以去找一家旅行社來配合
才會引發爭議.
但也不是不行,只是看要怎麼鑽漏洞罷了
既然全家代送台胞加簽不違法,那怎麼不連台胞新證也一起代送
那港簽更簡單了 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
要是沒爭議的話,小7早就搶著做了 哪能輪到全家
以上的說法 還沒能釐清問題點的話,那我也沒辦法了 我的能力只到這邊.......
別鬧了 ............................................................................
wolf3wolf3 wrote:
至於全家超商開辦此一業務
適法性問題 我想每個人的看法不一
但是也不是 觀光局一紙函 說違法就違法~~ ...(恕刪)
費用合不合理 我不便評論
但至少中間經過兩手,加上香港的來回快遞費
一手賺個100手續費 過不過份 見仁見智
其它的就看法就不回覆了

雖然是小小的觀光局,但是卻是主管機關,現在觀光局去函了
全家就必須說明有無涉及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事項
若是沒有的話,觀光局就不會罰全家
若是有的話,觀光局就會依法要求全家停止此業務或處罰
看最後發展吧,
看全家有沒有高手指導囉
別鬧了 ............................................................................
旅行業業務範圍如下:
一、 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
二、 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續。
三、 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
四、 設計旅程、安排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
五、 提供旅遊諮詢服務。
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國內外觀光旅客旅遊有關之事項。
前項業務範圍,中央主管機關得按其性質,區分為綜合、甲種、乙種旅行業核定之。
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但代售日常生活所需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不在此限。
在全家官網中
這個服務名稱叫"台胞證加簽代收送"
把這服務拆成兩塊
1.全家便利商店跟宅配通-----這是店舖據點與物流結合"代收"的部分
客人親手把台胞放入專用袋,全家的店員不沾手不代為封裝,專用袋交給宅配通收走送至澳中旅旅行社
完全不包含旅行業業務範圍
2.台灣澳中旅旅行社--------這是實際辦理"加簽"這個行為的單位
宅配通把專用袋交給台灣澳中旅旅行社,用包裹送至澳門澳中旅加簽完成後,由台灣澳中旅直接透過郵局寄給客人,有問題也是全部交由澳中旅處理
包含在旅行業業務範圍內
看起來,所有加簽業務的執行都在台灣澳中旅旅行社發生,全家並沒有無照經營旅行業業務,所以應該沒有違法之虞
但是,旅行業界很小,水很深
密密麻麻的關係網牽著所有跟觀光有關的單位
大餅就那麼大而已,有一個新的競爭者搶食市場,原有的既得利益者肯定會透過種種管道去妨礙
現在就是台灣澳中旅利用便利商店這個通路來搶奪市場,原來吃很爽的人現在不爽然後找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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