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在說這一篇吧http...(恕刪) 對!!因為我覺得很蝦....趕在這網路上發言如果自己說的不夠客觀婉轉當然會被眾人攻擊但卻拿法律來壓一些日常生活用語那還是乖乖別上網好了...
葛麗塔 wrote:現在律師滿建議"告"告告告...(恕刪) 一定要的........就好比房仲跟炒地的勸你買房投資或是賣靈骨塔的一定勸你要買個塔位保值....律師不就是靠大家告來告去才有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