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kai19789 wrote:小弟上禮拜買了一隻手...(恕刪) 你錯了 它是全新的...對你而言 你還沒用過這支手機 所以在你手中第一次使用到 所以是新的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不要再提起了 拿著這支手機 去告消保官 讓它物歸原主吧
平成快槍俠 wrote:那個賣家常賣中古機嗎...(恕刪) 你放心.我收到手機後就把此機IMEI碼留在此賣家的評價裡以免以後發生問題.可以直接找這賣家剛剛去人肉搜索了一下此人好像在做香菇生意的真不知道他做生意是不是也是用這種方法專門在騙人?我看算了當做他的人格只值這1千多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