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然 wrote:http://www...(恕刪) 哈哈 最好還有照片,在路上看到一次打一次所以說教改完全是失敗中的失敗,這種廢渣在廿年前了不起最多高中高職畢業,硬把它塞到學校去有個鳥用造成現在"大學生"三個字=零價值這些搞教育的蠢官真有一套,可以把台灣教育搞到爛成這樣,TMD佩服到無以復加 凸凸凸
我昨晚去運動時我習慣快走的地方被一對情侶佔去談情說愛(摟著愛)我也好想找人打架耶可是我好怕會被抓去關(其實是怕被抓去埋了)所以只好很掉漆的摸摸鼻子去別的地方運動這些大學生真的頭殼壞掉嗎做事情都不用想後果的
單憑重罪尚不能羈押除非還有其他法定事由(如:逃亡,湮滅罪證之虞等)所以他們只要遇到好心的檢察官或法官就能交保了范嫌父母由律師陪同到警局,以為兒子「只是」打架鬧事,還說:「我兒子很乖,作息也很正常,不可能做壞事。」大豆頁平 wrote:我覺得不太可能,畢竟結夥搶劫是重罪......(恕刪)
andy9999 wrote:應該學學 古代羅馬成...(恕刪) 每年寒暑假舉辦分為上下兩個賽季,每個賽季積分前十名者可獲得於聖誕節舉辦的總決賽參賽權最後前十組優勝者將獲得鬥士精英的稱號並依照傷害程度獲得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