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it628 wrote:真的好可憐而且還不知道是誰做的= 口 =下次停好車都先拍照好了!!!不過單子被拿走就真的好誇張!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真是有道理ˇˇ"...(恕刪) 12年前 (沒有你說的那種東西勒) 或許現在拍照會有用 但你要知道 拖吊場 不能說的祕密先拖 才有抽成! 寧可拖錯也不要少賺! 先贖完車 再去吵! 當然要先繳錢才能贖回車車位不夠是你家的事!而且拖吊場最開心 才有生意做! 只是某一些官員還在騙自己 車位一定夠 是這一些不守規矩的亂停車 受罰好像是應該的
我的機車是50cc小綿羊,被移車是家常便飯,有被拖出來丟路邊只為了有人停汽車,也有被擠硬擠到坐墊刮破、後視鏡折斷,更慘的曾被人移到像 E 字左邊那一豎的位置,那時看到當下也是傻眼,車子卡在牆邊,左搬右搬,牽不出來就是牽不出來,最後火大,找人幫忙把硬塞在我原本車位的兩台拖出來扔路中間,好不容易才能脫身。之後車子越來越舊,我也越來越冷血,塞在我車子旁不立中柱直接靠著?我牽車走人時也不會幫他立起來,倒在那漏油是他家的事。硬擠卡到我的後視鏡?那旋一下後視鏡也是很合乎邏輯的,被撞下來請自己負責。很多人自己停車只圖方便,從來不會尊重別人,那車子遭殃剛好而已。
kevin kao wrote:算他倒楣,他懶的停車,大半截在馬路上,所有車子路過都要閃他會車很危險,我算是日行一善.難道你也是停車停一半的??...(恕刪) 問題是出在 你要怎麼證明 你自己是 明明就很規矩的把車停好! 但後來被某一些 不要臉的人 搬移!自己當年就是無法證明自己是第一個先停在這一格內並很規矩的把車停好! 更無法證明自己的車是被他人搬移過!結論就是 當年騎小機車 太輕 太好搬移 都該死! 誰叫 這些小機車 車主 活該 買一台這麼輕 這麼小的機車
loveit628 wrote:不過單子被拿走就真的好誇張!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真是有道理ˇˇ"...(恕刪) 怎麼會勒! 偷別人的單子 假裝是已經被開過單 這麼簡單的方式只有這一些 高學歷的官員沒有想到!這只是讓 開單的 要不斷的再次查看 開過單子與車號是否一樣!這種偷別人單子 連小朋友都知道 真不知道這些官員頭殼在裝什麼東西
jackual0612 wrote:問題是出在 你要怎麼...(恕刪) 記得之前有人被拖走去申訴成功就是因為他停完車後有拍照被拖的時候是被人移出停車格的所以申訴成功但這就得每次停完車都得拍一次照雖然累但可確保自己在法律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