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angel wrote:
讓性交易合法化,搞不好還比較有效。...(恕刪)
你說說看孌童者要怎麼性交易合法化?去那裡找小孩子賣給他們?
在台灣要找小姐很難嗎?怎麼一樣有強姦犯?因為性交易不合法,所以強姦犯不敢嫖只敢強姦?邏輯有問題
性交易合法化只能對正常男子和性工作者能有保障,對強姦的防治很有限
gameheven wrote:
我個人是強烈反對這種鬼法案的。公佈犯罪者資料後,結局就是那些戀童癖拿著槍在路上掃射,掃射完再自殺。.(恕刪)
sp0609 wrote:
請教你說的是有真實案...(恕刪)
sp0609 wrote:
請教你說的是有真實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