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問題是,到底誰闖紅燈?按照目前的說法,似乎原告也沒有辦法舉證是被告闖紅燈?!那麼,被告現在唯一確定的是無照駕駛,是吧?!無照駕駛是屬於行政罰,不是屬於刑罰.那麼,現實雖然很殘酷,但是,我不曉得檢察官這樣的判決有什麼問題?!但是我知道,製作這段影片的人,檢察官要追究的話,肯定會有事情.(指加上這些字幕的人)
蛋包飯 wrote:我倒覺的, 這個無照撞人的事件, 原告應該不用居泥於車禍肇事就告他傷害致死不就好了, 想敗述都很難吧 想敗訴都很難???呵呵...就算要告"過失致人於死",也得舉證對方有過失吧?如果開車的人並沒有過失,何來"過失致人於死"??(請注意"無照駕車"並不等同於"過失",因爲"無照"與"撞人"並無絕對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