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車禍肇事竟然獲判不起訴處分

現在的問題是,到底誰闖紅燈?
按照目前的說法,似乎原告也沒有辦法舉證是被告闖紅燈?!
那麼,被告現在唯一確定的是無照駕駛,是吧?!
無照駕駛是屬於行政罰,不是屬於刑罰.
那麼,現實雖然很殘酷,但是,我不曉得檢察官這樣的判決有什麼問題?!
但是我知道,製作這段影片的人,檢察官要追究的話,肯定會有事情.(指加上這些字幕的人)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不過美國的交通法規是的絕對路權是以行人為主。
不論如何,行人有優先穿過馬路的權利。
(考駕照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seraphic wrote:
不過美國的交通法規是的絕對路權是以行人為主。
不論如何,行人有優先穿過馬路的權利。
(考駕照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任何地點嗎?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蛋包飯 wrote:
我倒覺的, 這個無照撞人的事件, 原告應該不用居泥於車禍肇事
就告他傷害致死不就好了, 想敗述都很難吧

想敗訴都很難???
呵呵...

就算要告"過失致人於死",也得舉證對方有過失吧?
如果開車的人並沒有過失,何來"過失致人於死"??
(請注意"無照駕車"並不等同於"過失",因爲"無照"與"撞人"並無絕對因果關係)
這之前就有討論過了~~
請先看完判無罪之原因再做批評
現在的新聞媒體不是他們說什麼就可以相信的

按這裡檢視網頁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