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對方很自然地閒聊起上次在奧地利某位音樂家的音樂會、或是在東京某間米其林餐廳的美味料理,
當對方很嚴肅的比較起法國葡萄酒和澳洲葡萄酒的風格與價值、或是某幾位時尚設計師最新一季的風格差異 --
無法參與其中的我們很難不感到壓力。
因為這些都不是有一點點閒錢就能做到的事情,
也不是兩三年的認真學習就能深入骨子裡去的事情。
這樣的差異不只是錢,還是身分地位、知識教養。
這是一個社會階層的差異。
是的,有錢人也只是吃喝拉撒睡。
但有錢人許多時候(當然也並非「任何時候」)都和我們吃得不一樣、喝得不一樣,
和我們在不同的馬桶上拉撒、也在不同的床上睡。
他們不用主動去看不起別人,別人就會主動的自卑起來。
當然也有例外。
那就是只活在自我價值觀中的人。
一般而言,一個心理健康的人,應該是一方面活在自我價值觀之中、也同時活在社會價值觀之中,並且在兩者之間取得動態的平衡。
所以,只活在自我價值世界裡,我並不認為是對的。當然,只活在別人的價值之中也是愚蠢的。
重點在於,我們若非真的一無是處,那至少應該有一兩件事情是可以為自己感到驕傲的。
「雖然自卑,卻在心中仍保有至少一個覺得足以自豪的事。」
我認為這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態度。又或者說,是一種「至少該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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