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不要再怪法官五萬交保了


power_one wrote:
其實是因為看守所已經...(恕刪)


這一對應該快分手了照我看來
放出來很好啊....方便家屬自行把"牠"處理掉....

你家附近的狗咬了你的孩子.. 你覺得...可以關一關再放回你家附近嗎....

台灣的法律沒救了... 人心也墮落了....

最近那個警察遇到生命危險的情況而開槍.. 還被質疑用槍過當...

別人家的小孩都不是人嗎....



ad5747 wrote:
法官其實很無奈…

新聞內容:檢方若不服裁定,可於5日內抗告...(恕刪)


那麼重點是否在於說:檢察官得到判定後,並未抗告,所以造成了交保動作確定,而法官也背了黑鍋@@~

明明就可以判個二百萬元交保,讓這樣的傢伙在看守所待一些"愉悅"的時光…唉~可嘆!
壞男人與好男人的差別:壞男人永不認錯,絕不改過;好男人勇於認錯,絕不改過… 以上這些都不是男人自己講的~~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