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事件被害人是日本女學生所以特別受到矚目,不管未來如何判,大家在意的是下列紅字部分:
土城警方調閱監視畫面追查,十二日晚間在謝嫌家將他拘提到案。謝否認性侵,堅稱兩人是一夜情。但警方檢視女學生身上、脖子上有拉扯傷勢,認為遭暴力性侵可能性較大,將謝移送板檢複訊。
板橋地檢署訊後以司機涉犯重罪向法院聲押,但板院法官認為,檢方僅以涉犯重罪作為羈押的唯一理由,未認定謝嫌有串證或逃亡之虞,也未認定謝有再犯的可能,裁定謝嫌五萬元交保。
全文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171704/112011071500149.html
輿情激烈的重點有三:
1.強暴罪是令人痛恨的罪行,而且再犯率高,交保後嫌犯再犯法官要負責任嗎?到時候還不是一句依法行事就
打發掉了
2.如果嫌犯棄保潛逃了,台灣如何向日本(或國際)交代?會不會被外國人認為台灣是個犯罪者天堂(犯罪後
交保潛逃就好啦,只損失那5萬元),對台灣的形象與觀光業無疑是重大損害(試想自己的親友到國外遇到相同的事,得到的答案是嫌犯抓到後又交保潛逃,你會有何感想)
3.往往會輿論譁然,群情激憤的事件通常是法律條文不夠完善的地方,也需要藉著民氣可用才能促成修法(
過去有很多先例),大家都悶不吭聲,法官會覺得自己判的很英明(其他法官都比照辦理),法律也不會有修正的
機會
原來如此~惡人(獸人)人權萬歲!!
hail~))))))))))))hail~))))))))))))hail~))))))))))))
在台灣的惡人們有福嘍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216077&p=1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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