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_Evo wrote:不直接去報警的考量有幾點一.想藉此讓大家明白網路發言不是沒有法律責任二.給對方一個機會,公開道歉.法律途徑是最後考量...(恕刪) 這要看你告什麼....公然污辱一定告不成因為是私訊恐嚇罪倒是有機會因為這私訊內容已經讓人心生恐懼了快告快告~~
私訊最後1句.絕對可以告成恐嚇罪.請01保全證據與該會員IP資料若01不給.即可上警局報案請警方調查要求01提供完整資料後移送地檢署恐嚇罪刑法有兩種都是非告訴乃論所謂非告訴乃論不需要提告只要檢察官知悉犯罪事實都必須加以偵查簡答如上所以樓主只需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公訴檢察官不用花錢就可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