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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有住戶把曬衣架一直放在公共梯廳(該如何處理)


壺裡糊塗 wrote:
總幹事跟上屆委員怕它...(恕刪)

管委會貼限時清除的公文啊!!!
用阻礙逃生通道的理由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壺裡糊塗 wrote:
總幹事跟上屆委員怕它...(恕刪)

以前 有一個樸龍共的在我家樓下大門口擺攤賣水果 還用水果刀刮我車漆
還把攤板立在門邊 火大狠狠的在他攤板上甩了兩坨米田共 第二天那個人就沒來了
板子也拿走了 告太浪費時間了

壺裡糊塗 wrote:
總幹事跟上屆委員怕它...(恕刪)
旁邊有錄影機嗎?
壺裡糊塗 wrote:
總幹事跟上屆委員怕它...(恕刪)

這種人看多了 樓梯間是公共場所
塗些牛油之類的 等她發現 向你老木問好時 錄音下來...
那時候再叫她請律師好了
我養兩隻大黃金. 每天黃金產量驚人.

每天可以收集很多大便,哪裡需要潑糞抗議的.
我手頭大便很多

也可以等到大便微微長點蛆蟲,再潑會更爽,味道也更hi 喔~~~~~~


anneybaba wrote:
我養兩隻大黃金. 每...(恕刪)

以前我是用兒子尿布上的 現在兒子長大了 可能要不到
狗狗的我不太喜歡
不然請事主直接到事故地點捐贈好了
讓她看見也沒關係 讓她有個比較也好 不過別比輸了
osamu wrote:
樓上三樓的拔兔可以提...(恕刪)


逆低公肖委 wrote:
而且拔兔提供的是一顆...(恕刪)


osamu wrote:
請自行泡水後食用.....(恕刪)


逆低公肖委 wrote:
保證不含塑化劑,請安...(恕刪)


聽說,我們家泡泡的大便,在這一樓裏變成搶手貨......?

錯啦~~用泡泡的大便當彈藥壞人不會怕啦,泡泡的大便是這麼可愛和不臭啊,也是泡泡偶爾會拿起來吃的零食啊~

樓主還是和管委會用告的吧~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我記得住宅大樓的公共區域不能放置物品
被查到的話會罰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的罰款..金額我不確定,但不少就是了...

壺裡糊塗 wrote:
總幹事跟上屆委員怕它...(恕刪)



她唬人的啦!

不過小心惡鄰居事後作怪倒是真的~

osamu wrote:
前年我們樓下鄰居也是...(恕刪)


聽從龜大指示吧~~
本人目前也在大樓擔任總幹事職務
的確依法行事會比較好~~

有法有據 一樣可以搞死他
韓國小童星~李荷恩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KKIMO&book=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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