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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翹腿事件也算網路霸凌


smartelmer wrote:
我覺得翹腿事件也算網路霸凌
雖然該翹腿當事人的情緒管理和道德可能有爭議
但畢竟占據博愛座位不是違法行為
頂多只能道德勸導
反而很多網路回文有被提告的風險
用網路暴力來逼迫當事人屈服
感覺不是很文明
當事人也不知道利用法律捍衛自身的權益
順帶一提
網友這麼有正義感
怎麼不去人肉飆車族
還是網友覺得飆車砍人比較博愛

是討論算霸凌還是攻擊算霸凌,網路留言自行負責。
如果這種霸凌可以導正社會風氣,可以教訓那些自以為是在公共場所超級8的傢伙,
那我情願多一點這種"霸凌",霸凌這種愛霸凌他人者,真是大快人心!
話說回來,躁鬱症真他媽倒楣,老是背黑鍋...
現在還要為做錯事的人顧一下人權就對了?
只顧做錯事的人的人權?
好像某聯盟的邏輯啊

seaman0601 wrote:
So? 用違法的事去...(恕刪)


網路砲就違法嗎?? 這樣就是自我感覺良好?? 那您真是謙虛了~~

bym wrote:
在01愛砲的正義人士我才覺得他們自我膨脹
只敢在電腦前砲,現實中什麼都不敢
還有人說出社會歷練這東西耶,幫出頭有危險
總之就只敢在電腦前砲啦
那位拍影片的有種出來現身說法


送你一面鏡子。
會不會有人只會FB連署和上傳影片到網路
現實中什麼都不敢做啊

所以開版大的意思是說

1.網民有相同的看法且屬多數 就算是群眾暴力

2.網民不可以與開版大看法相左 否則人數一多就被解釋作霸凌

3.網路討伐滿口髒話的翹腿妹屬霸凌 且不文明

4.網民要反過來質疑老人才是屬於正義的行為

5.占據博愛座位不是違法行為 所以不能砲

smartelmer wrote:
網友這麼有正義感
怎麼不去人肉飆車族
...(恕刪)


如果有這麼清晰的飆車影片

且對用路人狂罵髒話

我相信人肉的情形依然會存在

錯誤的行為 換來群砲也是剛好而已

大豬比較懶 wrote:
網路砲就違法嗎?? ...(恕刪)


惡意誨謗,人肉搜索後公布都違法.
鄉民也只人肉女生,
之前台鐵那男的沒一個敢人肉,
實在是遜的不得了...

一個人的偏差行為沒必要鬧這麼大,
鄉民只敢在網路上叫囂,只敢欺負好欺負的人.
和當時捷運上沒一個人幫忙的這種社會行為和價值觀我倒覺得更需要省一省和討論.

smartelmer wrote:
我覺得翹腿事件也算網...(恕刪)


換個角度想

如果連這樣不平的事情,
連拍攝下來事後請社會輿論公評的一點點勇氣都沒有,
那麼,未來當事人換成自己時,
就別怪台灣社會太冷漠!

bym wrote:
在01愛砲的正義人士...(恕刪)


怎麼了~又想送別人三聯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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