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這種停車法算違規嗎??


EMT119 wrote:
1:員警在執勤公務(...(恕刪)


這還蠻簡單的啊,就像之前有人說的,連號,所以一定是同一間派出所的。

脫安全帽,所以他不是去簽到不行嗎?

停兩小時?如果是樓上民眾有糾紛,找警察去協調,
鄰居光是吵架都不只兩小時了...警察聽到報案,也就直接到樓下,
這應該可以算執勤吧。

我重點是,不要預設警察只會簽到。

另外,占兩格,搞不好一開始那兩格都有車哩,警察沒地方停,
先停一下處理事情比較重要。然後那兩台車來了,把車牽走,
感覺就是警車亂停了。

搞不好警察停在那格子裡,還會被開停車單,
還要去銷單,搞一大堆流程,流程害死人,他們就便宜行事,
也不是不可能吧。

原作是好意我懂,但是不要先把警察想成就是愛亂停車啦~
員警執勤時~大馬路一樣可以停摩托車的~沒看過員警弄調撥車道時~冒死放三角錐過嗎?(佔用付費停車格上算小菜一碟)
會提出來講~是想告訴樓主~不必在這件事上糾纏不清~除非你能逮到員警~當時並非是值勤公務~否則員警只要說值勤公務~一切行為是可以被合理化的o
------------------------------------

>話說我每天早上從永和往台北方向~騎上福和橋的機車引道時~也就是成功南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個外國人(應該是吧?那膚色跟髮色)對路邊臨停的車輛(汽車跟摩托車)拍照檢舉~偶爾還會跟違規車主起口角~樓主這麼有心想要臺灣變得更好~不如學習一下這位愛臺的外國人(不知道有沒有拿到身分證)~檢舉一堆違規車主~會比檢舉一個~不知道有沒有違法的員警(只要是執公務就沒有違規問題~反之~非職勤時間就是違法)~要來得有成就感o
>感想:別再找這類灰色模糊地帶的事做~除非你能逮到員警在非執勤時做出這樣的行為~否則只是浪費時間o
怪鼠鼠 wrote:
或許執勤不算違規 但是他停了兩個小時 人也消失了兩個小時

喔.所以你在現場等了他2小時,你還真有心

怪鼠鼠 wrote:
兩個小時後員警姍姍來遲慢慢的把車騎走
也沒看你抓甚麼罪犯

所以你的認知裡,警察只有抓到罪犯才是執行公務?
怪鼠鼠 wrote:
若只是一班的巡邏勤務不能把車停直的嗎

巡邏簽到時看到搶劫,衝上去追嫌犯,行嗎?
怪鼠鼠 wrote:
警察就在旁邊你覺得還有人會這樣拍照PO上來抱怨嗎??
若有追捕要犯絕不可能只有兩台摩托車兩個警員吧

所以警車一定要配置一名員警在旁邊顧?
難道路上不會有突發事件需要警察處理?
一定要很多人出去抓要犯才是警察公務嗎?

怪鼠鼠 wrote:
員警執勤有疏失民眾本來就有權可以提出質疑,不然就讓他門爛下去嗎

看不到疏失在哪
有也是看你的照片聽你說的故事而已

怪鼠鼠 wrote:
我們也是繳稅付她薪水不是嗎,公務員就不會犯錯嗎??
政府要進步本來就要民眾來監督不然就讓他放著爛嗎??
新聞中那麼多公務員上班摸魚上網.打瞌睡.打牌....等等


又是一個繳稅最大的民眾
要監督
請去拍到警察真正混水摸魚的照片

已經看到好幾篇
這種拍到一台警車
就要大作文章說警察違規說警察摸魚?

不要笑死人了好嗎

寧願在現場等2小時也不願意打個110去投訴
然後拍照片在這邊說故事跟大家爭辯你是在監督公務員

有沒有這麼無聊阿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coutsight wrote:
認命一點,你只是個小...(恕刪)



放心..110<==這支電話是當地警察單位的統一專線

第二...如看到不法事情..也請撥打110....

所以別擔心...不會害了版主...

因為他勇於監督~但不是把照片PO上網~一開始都沒說清楚~

就想砲轟員警~

尊重拉~

怪鼠鼠 wrote:
看了一推回應只有一個...(恕刪)

違規!違規阿!
寄去萬華分局督察單位檢舉不就好了
如果想搞更大那就寄去警政署
貼上來讓大家看違規停車有何意義?
路上一堆看都看不完了!還需要浪費時間點進來!
不然你標題就直接寫"警用機車違規停車"

怪鼠鼠 wrote:
看了一推回應只有一個感覺
死老百姓不該得罪警察大人
是~~我錯了
一切都是我錯了
錯在我只是個平凡的老百姓(恕刪)


01的正義魔人還是很多的.
每個都叫版主不服氣就打110申訴,雖然申訴後還是會回覆"執行公務"而不了了之.
不過我還是要提醒版主一下,被列入"糾察常客"的下場:

屏東市最近出現一名怪怪檢舉達人,專門針對警車違規停放及警局、派出所周邊汽機車違停亂象舉發,.....分局長林長春表示,男子異於常理的報案行為因影響到一一○正常運作,警方曾請示檢察官,到目前為止確實沒有一條法令可以禁止該男行為。
屏東一家超商曾出現一名定時在店門口站崗的怪男子,因趕也趕不走,嚴重影響商家生意,警方最後會同家屬、社政及衛生單位強制將該男子戒護送醫,屏東警方不排除循這套模式處理怪怪舉檢達人。

coutsight wrote:
01的正義魔人還是很...(恕刪)



這因該不是正義魔人吧...

你說屏東案件...那是當事人個人問題

這件案子...正解就是撥打110告知勤務中心由他們去查


所以請別因為單一事件把事情誤解了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