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積八點...換獎品! wrote:
這應有模糊空間
我只提供連結,不需轉載,大家自己去看
除非當事人加密,畢竟 internet 是開放的
如果只提供連結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但是若你有在內文加註了傷害當事人名譽的敘述,
讓許多人去瀏覽該當事人的資料,
依個資法規定,你讓當事人的人格權受到了侵害!!


SO~
nicko_wen wrote:
我比較想問
以這個...(恕刪)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好奇所謂公開個資,
比方說: "聽說" 腳痠姐是某某大學 XX系,估狗一下可能會有收穫 之類,算是公開個資嗎?(恕刪)
mark0826 wrote:
有其可議性
不過我是覺得犯法倒是不至於
所謂人肉搜索,"神"人
網友鄉民們找的也是公開在網路上的資訊,像是FB.無名之類的BLOG或是校園的一些通訊名錄
所謂"神"的出來,是因為網路傳撥的力量無遠弗屆,一個傳一個傳到"我認識這個人"
藉而把資料公佈出來....
除非在"神"的過程有人去破解網站,破解帳號密碼,得到一些關於隱私的資料
像身分證號,病歷資料,銀行帳戶等等
這些資料都"應該"是有被保護住的,會跑出來就是有透過非法的手段,或是有親友出來爆
而被"神"出來之後公佈的資料,如果是在安全合理範圍下其實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如性別,姓名,年齡,學歷工作經歷等等
這些一般基本資料其實都有公佈出來,在網路上搜尋找的到的通常都不會是太機密的資料
如果這樣算是侵害
那應該要算在放這樣資料的網路平台,因為他們沒有做防範的工作
不需帳號密碼就能看到的資料,就代表人人都有權利看,不是嗎
chienmingh wrote:
最近「人肉搜索」常出現在新聞或網路上
雖然被「人肉搜索」的人的行為
大多都有違背社會大眾所認知應有的道德觀
而被「人肉搜索」
但是在「人肉搜索」後
在網路或任何方式公佈被「人肉搜索」人的個人資料
是否會有觸法的問題?...(恕刪)
碳烤柚子 wrote:
破解之後取得的資料應該沒什麼爭議,就是犯法了,
但紅色字這兩點就有爭議了,
資料公佈"必須"經過當事人的同意,未經同意仍是侵犯個資法。第二個部份是閱讀或瀏覽並不侵權,但若有處理或利用該資料,仍有觸法的可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