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女王說的公傷假,她的資訊是錯誤的。
剛剛我詢問過公安了。
請了公傷假後,回去上班,之後的開刀還是可以公傷假。
差異是--
你在家休養公傷假,勞保局要支付70%投保金額,公司30%;
例如你薪資五萬,就是可以去勞保局申請每個月35000。
如果打卡上班後,即使有任何病痛,又請了假,從你打卡開始,勞保局便不支付這筆費用。
公司工安簡單的說~
就是~
抱病去上班領的比在家養病少。
但是
抱病打卡上班,主管的單位績效才不會被扣分。
所以,請假越多,單位主管的總體績效會扣分,紅利相對減少。
抱病上班,就是領一萬初的薪資。
在家休養,也是暫時領不到全薪,但是可以去勞保局請,最後會拿到全薪。
很不好意思,一開始我老婆給的資訊是錯的,怕誤導大家,特此更正。
yungling9944 wrote:
車禍的當時,闖紅燈的對方求我不要報警,因為她無照駕駛。
我想說沒有流血,當時不知道閉索性骨折、骨頭裂開要上鋼釘這麼嚴重。
當然那時也不知道還有腿撕拉傷、胸部內出血和挫傷。
我本來也想算了,畢竟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很貴的。...(恕刪)
這是錯誤的源頭。
不能因為一時心軟,不然吃虧的是自己。
有些人不透過法律途徑給她深刻的教訓,一輩子也不會真的記住。
而且真的對方要和解,也不要事後約,能當天搞定就當天解決。
人心慌意亂自知理虧時,往往該賠的該付的都會很爽快同意...
但只要給對方沈澱的時間,就開始四處聯絡、一堆人給意見+助陣,和解時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往往變得好像是自己求對方撞自己,拜託對方行行好施捨一點給自己一樣...
就算要舉證打官司,也是耗時費力,除非自己不是上班族,不然根本是跟自己過不去一樣。
類似這種事小弟也遇過。
只能說,要是能重頭來過,肇事方的身分越特殊、越該公事公辦。
就算對方哀求又如何?
現在顧及對方,日後對方可不會顧及你,而是賠越少越好、最好沒這回事,也不在乎肉痛的是你...
聽老婆的,身體弄好才重要。
另外,主管的話是一回事,您勞保費也不是繳假的,去諮詢一下自身相關工作權益。
相信沒有一間電子大廠希望被政府單位盯上。
況且,快選舉了...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yungling9944 wrote:
謝謝大家,目前暫時已經解決。
因為被我家女王發現我和公司的談話,
女王就主動打去公司,
表示寧可我被資遣、也不願意損失掉我的右手。
然後又表示即將來的開刀手術不准假的話,下午就會書面送呈政府相關單位。
我的主管電話跟我抱怨了一些、很為難的表示准假了。
我們並不知道,是不是管理部門私下告訴我單位主管我老婆即將遞狀?還是主管突然頓悟?
不管如何,事情是暫時解決了,至少能讓我安心的開刀動手術。謝謝大家!
你真的娶對人了....
車禍的部份,還是得向對方求償,不要理會任何一句一字口頭上的求饒
往往車禍發生的時候,由於腎上腺素的關係,感覺不到疼痛
2個小時後症狀就開始出現,碰到撞到拉到的部份都會顯現
所以車禍只要在地上滾過摔過都要進醫院檢查
我以前只不過飛了5公尺,還可以站起來走路
但是後來差一點死在急診室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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