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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山溫泉違法業者要求補償8成損失???

原來現在政府對台灣向上的政策
不是建設、安全、理想在我們小市民裡,
而是對毒商、不合法業者、霸權集團來個更"優惠"的補償...

黑道說︰
加入我們吧,當小市民不如當流氓,不管合不合法,都有補償的...

講的也對,人證、物證、法宫、癈死集團(毒害之子)、
最後大靠山都快黑到不能黑了

白的一方呢
"小老百姓申請補償請過20道窗口慢慢辦理" 謝謝

肖肖一生 wrote:
附上新聞連結廬山溫泉...(恕刪)

沉了...自推一下!!
話說有人看到這新聞嗎?!
怎麼覺得這種新聞媒體好像就不追了???
憲法有保障人民胡言亂語的權利
就讓他們繼續胡言亂語,不遷就交給老天去收他們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jijerwang wrote:
賣毒品也可以要政府補助轉業嗎?
做妓女可以要求政府輔導並贊助創業嗎?.....(恕刪)


賠償給違法業者是我們應盡的責任

涂醒哲:把大炳抓起來關,是埋沒人才
http://www.nownews.com/2011/06/10/301-2719170.htm

照理說我們要好好愛護大炳就是了,也要賠償違法業者,金額再高一點也是合乎情理
某方面是政府一開始就沒有禁止(實質上的動作)
才會變成這樣

農田裡的鐵皮工廠與水泥鋪面、都市裡的招牌、鐵窗
被封起來的屋頂與騎樓
台灣就那個樣..根本沒管
肖肖一生 wrote:
附上新聞連結廬山溫泉...(恕刪)
不准陪...違建破護環境還沒找那些黑商算帳!
看來我們辛苦的納稅錢就是盡花在這些沒意義的鳥地方,

那以後隨便在國有土地上蓋違建做生意或居住,一段時間後被舉報或政府要拆除時,

還可以向政府要求80%的賠償金??

那我乾脆去大安森林公園佔一塊地
政府要我遷走的話要給我補償費

averyer wrote:
我下次違規開車被撞,

我也可以說我雖然違規,但我是傷者,可以不繳罰金嗎?,...(恕刪)


你根本就不對....應該要求政府免費把車修好還你以及賠償精神損失,這樣才是正港的台灣人....

青仔88 wrote:
那我乾脆去大安森林公園佔一塊地
政府要我遷走的話要給我補償費...(恕刪)


幫佔一塊

以後想住哪就先去佔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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