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會要到上法官面前的都是喬不攏的案子,先要求copy病歷,好好研究這中間的過程,剩下的就是到醫審會的時候如何跟律師醫院談了,法律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現行的健保制度下的醫療環境真的有很多的無奈。樓主請節哀。
看到您的案例,真的覺得很遺憾,我能夠感受您的心情,我覺得醫療程序跟很多專有名詞我們平民都不懂,但心導管後第二天出院真的是非比尋常,真要那個,交給蘋果吧,他們應該比較會挖,比較知道怎麼處理,不能讓醫院說了算....
不扭耳 wrote:請問出院手續是你父親自己辦的嗎?建議找選區立委幫忙吧!不然...... 醫院是最怕事的單位,沒有當事人或是家屬辦出院,他們決不敢放人出去啦.醫院怕事怕到甚麼程度?連住院病人請假出院都要主治醫師核章,不假外出就要病人簽責任自負條款,連這種事都這麼小心了,你說哪家醫院膽敢(笨到)在沒有留下病人或家屬簽名的情況下讓病人出院?
先為你父親獻上惋惜但我想情況沒樓主說的單純,心肌梗塞做心導管,與一般心導管不同沒有任何醫師會讓患者如此早出院,你應該已經COPY病曆你是不是沒有把違反醫囑自願出院同意書給附上來?這才是關鍵吧醫師只能告訴患者不能出院,不能強制患者不出院
純粹就醫學看 心肌梗塞在手術後可能再發生但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 或者 發生在什麼心臟的什麼位置 (不見得會是同一個位置再次梗塞)所以手術過後穩定的病人 都會開始服用一些能夠控制高血壓 高血脂或者Aspirin(阿斯匹靈)去防止"再發性的心肌梗塞" (Secondary Myocardial Infartion)至於您父親的過世 一定讓您很難接受 因為診斷書上寫的是一樣的病症 讓你對醫院醫生很不諒解但如剛剛我所說的 不見得是同一個位置再次發生 心肌梗塞是有可能直接致死的 連救都來不及救所以"或許"是一個"新的"梗塞讓您父親過世但如果是同一個位置的話...沒有在幫醫生辯駁的意思 也很支持你找出真相 兩天就出院...確實快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