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勞基法是擺好看的,宏達電把員工操到過勞死,政府都只開罰六萬了,你還期待政府去稽核?勞基法法條不是罰則過輕就是執行不確實,現在一堆爛用責任制的公司,加班沒加班費,政府也不確實施行勞基法,台灣勞工困境是政府傾向資方導致的,除非革命,不然為了養家,為了生活,勞工永遠是輸家
找一堆理由就是打死不去檢舉,誰知道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這種行為有比你們口中的無良老闆跟無能政府高級嗎?看到一堆人對這種沒憑沒據的言論也能挺成這樣,只能說又再次驗證台灣人鄉愿,總是濫用同情心在『一般認定的弱勢』的人身上,講難聽一點就是理盲濫情。現在立法院正在推一個法案,內容大概是,當被員工告發超時工作時,資方要負舉證責任證明沒有超時,各位真的關心台灣超時工作的,快去找自己選區的立委,要求他們要力挺,別讓那些民代光作秀不做事了。
大家只是就一個社會現象在討論,你如果想檢舉身邊應該也可以找到不少吧!如果你說找理由不去檢舉的人是我,我也只能說我也沒有找理由啊!又不是我公司........aquaaqua wrote:找一堆理由就是打死不...(恕刪)
台灣人說真的很多都只是會私底下罵一罵而已這樣根本就是惡性循環呀,如果你怕丟工作所以忍企業也就肆無忌憚壓榨你連中國的勞工意識都比我們強悍多了...PS:日本電影常有演吧,在被害人眼中,旁觀者也被算在加害者之中
薇妮熊 wrote:某家知名電子廠,用上下班不刷卡,規避電子廠沒有責任制的問題,既然責任制,為什麼星期六還要補班??這不是矛盾嗎?下班不刷卡,如果路上出交通事故,工傷怎麼認定?...(恕刪) 工作到現在上下班要刷卡,加一加好像沒2年.
shushu425 wrote:就算去勞工局檢舉...相信我...公司頂多收到公文通知改善而申訴的勞工...如果被公司知道...則是滾蛋走人這就是台灣的勞基法! SO? 所以就不去檢舉只會上網幹譙有檢舉再說, 沒檢舉跟無良的資方也是同罪...檢舉有個好處, 即使如你所說 公司收到公文通知改善 至少給廣大勞工知道這家公司無良要不要進去被無良 那就是自己決定, 今天大家都只躲在網路後面嘴砲,先不論真假, 公司好壞也只有自己知道 完全沒有警告其他人的機會...申訴的勞工被公司知道 滾蛋又如何?難道不申訴 繼續被無良有比較好嗎?有良心的公司一堆不去, 偏偏要留在無良的公司 這要怎解釋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