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ub911 wrote:
台灣是世界犯罪的天堂
可以合法開車殺人
就算你撞死2000人 還是交保 3審無罪^^
歡迎各地罪犯來台灣定居...(恕刪)

2011-6-6
總計害6命/這個駕駛 4年前逼債害2人燒炭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酒駕造成4位大學生慘死的黃鐘鈺,幾年前曾以「劉媽媽」的名義經營「王仔地下錢
莊」集團放高利貸,從中獲不法暴利,養一批手下專門暴力討債,且因逼債手段兇狠,
導致2名小販走投無路之下燒炭自殺,了結生命,引起社會震驚!
96年3月,因黑幫份子周政保亮槍事件震驚社會,警政署在3月底通令全國大掃黑,
黃鐘鈺及其手下共20人全被檢肅到案。
[1;31m板橋地檢署在97年1月以重利、恐嚇罪,分別對黃某判刑10月、4月,但因他適用96
年剛通過的減刑條例,經減刑後,僅定了6個月的應執行刑,並得易科罰金,以致黃鐘鈺
搞得借款者家破人亡,卻不用坐牢。[m
依檢警調查,黃鐘鈺自93年5月起經營地下錢莊,95年由蘇中山當「金主」,提供資
金加入經營後,地下錢莊開始擴大營業範圍,在全國南北有9處放款據點,規模很大,且
專門招攬攤販、店家借款。
黃也養了一幫手下,只要借款人未按時繳利息,即派出手下逼債;其中,賣春捲的
謝姓小販及林姓魚販,都只借款15萬元,卻因不堪逼債,分別在停車場及自家燒炭身亡
。
黃放款手法猶如吸血鬼,借款人每借6萬元,必須當場扣走1萬元,等於實拿僅5萬元
,之後每天要繳2000元利息,不法獲利驚人;黃嫌這次酒駕肇禍,開的是幾乎可買一戶
房屋的500萬名車,其車款來源也引起警方的注意。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iamvb123 wrote:
我想頂多賠個10萬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