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0609 wrote:你老爸可蒙被對方律師唬住了,事實上你老爸不但一毛都不用賠,還可以控告對方造成你的車輛及業務的損失,最後再當好人告訴對方可以不用賠....(恕刪) 不過對方找個民代來開記者會再加上腦殘記者的加持報導標題就這樣下貨車司機撞傷人漠不關心就這樣受害者變成肇事者
你想要怎樣的台灣 wrote:我覺得拿國道或快速道路來比擬應該有一點不洽當誰會沒事跑去上述道路 我上次在中山高三義南下路段遇到一部小客車在最內側車道逆向北上夠誇張吧別說不可能法官這樣判很正確剛好給全民一個正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