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討厭強姦犯 或是殺人犯 覺得惡行重大者該去死但是我仔細一想 今天這事件的主犯他是企圖去殺害幾千萬人 他明知道那會至癌 還是加下去而且對像是全台灣的民眾我覺得這種人跟殺人犯一樣 但是這種謀殺方式總是比較不被大眾給意識 甚至忽視法律應該規定 只要有意識之下 刻意加入毒物的廠商 決定的決策人 應該重刑 比照重度殺人犯因為從"對人命的輕視" 和"做出犯行"這兩點來看 我實在看不出跟拿刀殺人哪裡有差別我希望我的這篇回文 看過的人心底都要重視這個問題因為它謀殺的對象 就是你身邊的 你親愛的父母親 你兒女 還有你自己有朝一日一定要定下這種法律
哈哈哈....大家都忽略一點了請問 有人喝了這些飲料有死人嗎????沒有啊~~~既然沒有人死 就不會有啥事情啦!!!廠商:蝦咪~~喝了身體有毛病 只要是飲料的問題 我們會負責到底!!!!WELCOME TO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