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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團體邀請安田好弘大師來台演講時間表

kshs22 wrote:
安田好弘律師來台演講...(恕刪)



口號:
你要廢死,我先給你死! 幹 -.- 凸



江案用保防官 不用軍檢司法人員是很大的問題
但我相信時空回到在那個當下 誰都認為江該死 被打掉只是剛好
死刑的適用性還是一樣受爭議 各國判錯而打掉的憾事還是一直發生
要隔離社會 不需一定要用死刑 打錯了永遠救不回.



oviraptor wrote:
這兩天我的想法有點改...(恕刪)



江案確實遺憾,但是畢竟這種例子是比較少,可能萬件僅有一件是冤案。
但是一個真正殺人犯在沒有死刑的狀況下, 哪天服刑期滿或假釋出獄,
在不是真正悔改下,再犯機會是很大的, 反正又不會有死刑判決, 如果這些本該死的罪犯都回到社會,
善良老百姓受害倒楣的機會就增加,
所以寧可錯殺一人也不可放過每一個死刑犯。﹙請原諒我使用的激烈措辭﹚

況且以現在死刑判決是很慎重的,畢竟是一條命。
江案會出問題在用違法的人、違法的審案、粗造的判決定案,成為憾事。
但不能以此案,就據此來提倡廢死,就像因噎廢食,代價更恐怖。

oviraptor wrote:
這也是個大問題之前我...(恕刪)


我尊重你的想法
其實廢死也是有一部分的論調我能接受的
也懂你思考的事

最近我也在想這個問題
台灣的法律越來越爛,也越來越沒有公信力
殺人現行犯(現場被抓、有影片為證之類的)可能關幾年又出來、再殺人
這些事情太多,導致台灣人對司法不信任
正是因為不信任,所以更期望重刑的實現
這也算是個惡性循環吧?
在以前那個犯什麼罪都不輕易出來的年代
冤案也很多,但是相信犯人會改過的人也很多,當時人人善良
現在呢?正好是相反的
並不是現在不是人人善良,而是人人自危的意識掩蓋過對於罪人會改過的信心了
如果司法還能相信,也不會變成現在這樣

但是我也不喜歡廢死團體
因為他們很矯情
已經到了不分青紅皂白的地步
導致司法無法讓人民相信的主因,我認為他們也是必須負責的
而最近江案更是讓已經蒙上陰影的司法更加黑暗而已
誤判、冤獄、判案隨便、對過去那些軍官不懲處,拿人民的錢替這些人擦屁股,支付冤獄費用等

對司法失望而造成的反彈,也是廢死團體最難突破的關卡
諷刺的是,這個關卡也是他們自己創造、加強的

Dr.LDS wrote:
江案用保防官 不用軍...(恕刪)


有沒有打錯,都只是未知數
我也可以說,那些沒打錯的呢?
說到最後,在當下誰都不知道有沒有打錯,這個邏輯根本沒辦法走下去
何不造成社會輿論去推動司法改革或無期徒刑,或像新加坡一樣開始鞭刑?
往廢除死刑走,我認為在台灣這時候是因噎廢食
你可以建議一個既不會誤判,死刑同樣存在的方法

我的想法是
將死刑犯關上20年,這期間,
一方面政府等相關人員調查有無誤判
一方面死刑犯得尋求受害者家屬的原諒(當然原諒的判定依然由法院或其他組織判決)
20年一到,若家屬無法原諒,那麼處死刑
若原諒死刑犯,繼續關到死變無期徒刑
這不就可以減低誤判的可能性,而且不是馬上殺了,還有20年的緩衝空間讓司法調查誤判

(廢死人若你回說,死刑犯深陷牢獄,根本無法自己證明誤判
我認為那也是廢死人跟政府得去幫你們認為可能誤判的死刑犯做的
不是只有死刑犯去做)
有人會覺得廢死刑,是因為怕有冤案發生,如果死刑執行的話,一條人命就被冤枉了!!!
可是,我覺得如果判無期徒刑,關了十幾二十年之後,發現這是冤案,經過司法重審之後還他清白,那他十幾年的與世無爭,出來之後還能幹嘛呢????
所以,我覺得還是得從司法改革開始,重點已不是在於死刑的廢除,而是如何降低冤案的發生。
ps 樓上的清倉說~個人非常贊成.....
以上 個人小小意見!!!!
我記得很久以前,

也是有國小女被性侵殺害,家屬也是要求法院能判他死刑,

但也是有各團體就出來說話,說什麼人權之類的,

希望被害人能給嫌犯一次機會,

被害家屬就問說,

"你們(人權團體)的女兒也帶來,讓我去強姦再殺死,你也能不要報警原諒我嗎?"

這個人權團體就說,這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拜託,為什死別人女兒就行,死你們女兒就不行呢?

這些人都只會講廢話,只為出名~
wanga wrote:
江案確實遺憾,但是畢...(恕刪)


說實話
你的這番發言讓我不寒而慄哩...

萬一...萬一...很抱歉
我現在已經不能去無視那個"一"的存在可能性了

江案當然是一個很特殊的例子
但是,真的其他案子就這麼不特殊嗎?
為什麽大家信心這麼大?

過去我對廢死團體拿江案當例子也不以為然
然而現在我覺得
拿江案說所有死刑都可能是誤判的,是無限上綱
但說江案只是一個特殊例子,那恐怕也是無限下綱

我認為現有定讞之死刑犯應執行的基本立場還在
但真的對死刑的存廢已經感到懷疑了
因為人是犯錯的
而在特定時空條件下
人還可能集體犯錯,故意犯錯(也就是前面有網友講的,謀殺)

也許我這樣想真的有"因噎廢食"的嫌疑吧
不過噎過幾次後,我會把那容易造成噎住的食材
從我的菜單裡儘可能剔除


如果他們敢請陸晉德,白冰冰去演講,或許捧場的人還比較多吧!
oviraptor wrote:
說實話你的這番發言讓...(恕刪)


這個案件根本不是誤判..
而是徹底的為了破案和保住官位而進行的謀殺,只是是透過軍法體系進行.
當時早有人聲援認為此案有重大疑點,而軍方仍為了破案交差而草菅人命.
相對的,像蘇建和案,到現在還在纏訟中不是?

江國慶案Wiki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D%95%E7%A5%96%E8%80%80

再來,請搞清楚軍法和一般民間使用的刑法是不同的,就算哪天不幸廢死了,
軍法也不可能廢除死刑,臨陣脫逃?抱歉直接就給你一槍了,還給你關進牢裡
慢慢審慢慢判再無期徒刑嗎?

所以你說的那個萬一,根本不是萬一,而是故意的.而且那是軍法體系,根本不
該和現在的刑法混為一談.江國慶案該著眼的地方是司法改革,與這些當初枉法
者得不到應有懲處這兩方面,而不是廢死.

如同我在其它篇提過的,開車有機會出車禍,所以應該禁止開車?吃飯有可能噎死,
所以不准賣白米?這道理完全說不通..上面也有人說過,現在要判到死刑定讞,難
度極高,你所說的萬一,幾乎不存在.

別被廢死團體誤導了,把廢死與軍法體系,甚至是蓄意的謀殺混為一談.再者,廢死
只是這些人的初步目標罷了,等溫水煮青蛙成功了,他們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要讓這
些本該被判死刑而被判無期徒刑的人,有機會再重回社會..也就是你我的週遭.而
非他們現在告訴你的可以永久隔離.

去看看"與絕望奮鬥"這本書吧..看看安田好弘到底幹了什麼好事?看看一切都是病態
的犯罪者有人權在實務上是怎麼個不合理?去看看受害者家屬所受的煎熬吧..你會對
死刑的存在有不一樣的體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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