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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疏忽致溺斃 三救難員緩刑5/21更新


PETERJIANG wrote:
原台南縣救難協會三位...(恕刪)



親人死了
氣憤難平
怪到救難人員頭上???

講難聽一點...
就是死要錢啦!

不知道哪邊可以看到相關資訊

請記者公佈一下
讓大家知道
下次遇到這種人
要救人前請先自保 ........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戒律王 wrote:
你沒看錯這就是台灣的...(恕刪)


沒錯..所以我都告訴自己

就算今天有人要死在我面前..我也會當作沒看到

這年頭...唉.....好心不一定有好報
講難聽一點...
這三名救生員救人還被告...
真的是(雖曉)....
告救難隊的人姓很特別
住台南,姓買

人肉搜索一下吧
可憐
他們也是拿自己的生命去救人的
若因此也死了,可以跟告對方家屬嗎?要賠償金嗎?
這社會越來越亂了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
人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作到流汗,嫌到流涎...
不如別作,拼自家經濟卡實在

台灣會往這個方向繼續走下去的....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PETERJIANG wrote:
原台南縣救難協會三位...(恕刪)


別相信好人有好報
但要相信禍害遺千年
以後救難單位,只租借器材給受難者親友,自己去救,用畢歸還、損壞賠償。
消防局不出來處理 是要怎樣
ircnet wrote:
親人死了 氣憤難平怪...(恕刪)
大半夜冒著生命危險救人還得被告.嘖..還有沒有公理?


往後,這些熱心助人的還是在家睡飽點卡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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