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ylor1031 wrote:我是沒這麼想只是覺得...(恕刪) 通常很多黨工都先幫別人戴頂帽子來轉移注意力,這跟大攤先指控小攤不法,然後把他抓起來說大快人心是一樣的就去做個紅布條或旗子,好小氣才退一元,本店不囉唆折五元。
hsinsung1212 wrote:剛剛聽到樓下賣飲料的...(恕刪) 五月開始,民眾自備環保杯到超商、連鎖速食店、咖啡店、飲料店等地,買飲料可享有優惠!業者獎勵減量辦法不一,包含自備飲料杯可集點送飲料,或現折現金最多可便宜十塊錢,如果沒有提出獎勵措施,消費者可以拿兩個空杯,兌換一元的方式回收空杯。公告是說由於各業者獎勵方法不一,由各業者自行訂定獎勵辦法,但最少要折一元,店家要折5元當然可以,這也可以拿來砲喔...
馬賽克 wrote:我是覺得他的重點在於店家本來已經有提供相對的折扣了但是環保局硬是要規定要再貼一張環保局制式公告這樣感覺官僚了點... 這就好像如果某家電玩店,規定的比政府嚴格,也有掛牌限制未滿20歲不得進入,但是政府又規定每家電玩店都必須設置未滿18歲不得進入的警告牌,你說那這間電玩店該不該放..又該不該砲政府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