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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說買50元便當太奢侈

Hanslove wrote:
唸書的時候延畢不敢跟...(恕刪)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但是新聞當事人要吃1...(恕刪)


兩位大大
小弟是在回應danielaa大說的白飯配罐頭經驗談
不是在回應這個新聞事件說
不好意思讓兩位誤會了

Hanslove wrote:
大說的白飯配罐頭經驗


不過罐頭現在也不便宜
白鮪魚+白飯也快45了
Hanslove wrote:
兩位大大
小弟是在回應danielaa大說的白飯配罐頭經驗談
不是在回應這個新聞事件說
不好意思讓兩位誤會了

Hanslove 大大
閒聊 閒聊
沒那麼嚴肅啦
--
念大學的時候是控制在一天100元
還好學校伙食便宜又大碗的很多
假日就會多吃一點

當兵出公差
一個早餐就可以吃到80了
如50元便當算奢侈
那是不是應該立個法
往後只要一餐費用達到50元
應該都需課奢侈稅

zxc789asd789 wrote:
請問大家都吃元的便當...(恕刪)


新聞都挑聳動的來寫
早上看到有人爆掛
說被法官質疑便當50元太奢侈
是因為那個人每餐都買便當給家人吃
問他為什麼不自己煮
對方又答不出來
人生は一期一会だ!

puston wrote:
如50元便當算奢侈那...(恕刪)
扯到哪去
欠了300萬
還清了
要吃多少隨便
之前花太爽
就要有過苦日子還錢的打算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扯到哪去欠了300萬...(恕刪)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餐費是認定生活費其中的一個標準
因為沒有標準所以在認定上會有問題
現在只是一個個案突顯該條例的模糊與認定問題

如果債務人有能力還
也就不用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解決因債務而無法生活的困境

該法立法之目的是為了
避免因一時陷於經濟困難者喪失繼續生活之意志與希望
而賦予其經濟上重建更生之機會

如連一個機會都沒有就被駁回
那立此法何用

zxc789asd789 wrote:
請問大家都吃元的便當...(恕刪)


作秀

puston wrote: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恕刪)
自己要欠幾百萬
三餐就要想辦法用便宜的方式自己處理

過更苦的多的是
1餐120元 1天3餐 2人份. 1個月30天.

21600元

OK!欠債都不用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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