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意見~照片這東西有市場價值可言嗎???明明就已經在上面加註簽名檔及網址了對方還明知故犯!!聯絡告知我一下很難嗎??或許是我開出的賠償數字太高了吧!!但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判例有5萬~10多萬不等我想我會先要求對方開個價位,再看看合不合理嚕~
吳小堅 wrote:謝謝各位的意見~照片這東西有市場價值可言嗎??? 起碼開25~30吧,這相當合理小弟有認識一位拍生態的老師他拍的照片都是無償提供給公家單位或非營利單位,推廣環境生態教育但偶有被報章盜用案例,一次外快就是25~30,付得相當乾脆既然都被拿來用於"商業用途"當然按其得利部分求償索賠千萬不要軟下去商譽值多少?找水果出面一下應該會省很多時間
中川翔子 wrote:起碼開25~30吧,...(恕刪) 咦!? 怎麼跟我直覺想得差不多?30萬不多吧?這是盜用來營利的,不逞罰一下,不會痛!這和鳥人的例子不同,他告的很多人是無心的,也沒有營利,就被敲十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