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討論給不給走後門嗎?不符合規定為什麼要簽簽的才是不正常的醫生台灣人真的很愛拉關係耶....結論台灣人最有人情味了~台灣 情>理>法美國 法>理>情這兩個國家的發展,誰好?沒有法理的地方,不會有素質夠的國民
各位太小看仲介了....一個醫師開始看門診,至少也是相關專科的專科醫師,收入一般而言每個月在15~25之間。如果你想賄賂收入如此的人,要他甘冒刑事罪責與被撤照的風險為你護航,你想要多少價碼?有金錢上「急需」的醫師沒有這麼多,因此很多仲介就來假的。初級班:叫患者假裝中級班:找別人假冒患者高級班:自己刻印章,自己填診斷書為了不要走漏風聲,他一樣帶患者去醫院,醫師拒絕後就跟家屬說「要用錢買通」,錢自己收下來,然後掉包診斷書....以上皆是真實案例,台灣人超聰明的至於為何要請外勞?不請本國看護?去街上逛一逛就知道了,台灣人超聰明的
我媽80歲了,最近半年曾無預警的暈倒3次,我現在也要請看護,但條件很嚴,前面有人說不合格就不能簽,等你家人有需要,你才會知道當子女的壓力有多大.長輩看起來會走動,但說暈倒就暈倒,我們都在上班沒人能照顧.假日我們也不敢亂跑,請本國看護,一個月6萬多,比我薪水還高,我辭職照顧長輩,那誰賺錢養家誰放寬看護條件,我就投誰,管它藍綠
lorisliu wrote:整樓都在討論"走後門"為什麼不想想,除了法令以外,為什麼現在這麼難申請??愛走後門的,請好好想想尤於你們,讓真正需要的人,申請變的困難了. 走後門不見得對,但前門做太小要怪走後門的人?這麼說未免有點本末倒置吧?大家也別一個勁地讚守法的醫生,因為法說不定是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