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因為成因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所謂「本人性格」的形成,
「本人」又能付多少責任?就小弟所知,也尚無定論。
甚至有時候,連所謂的低EQ,也牽涉到各種因素,甚至生理結構。
有些例子,
即使是精神科專科醫師,都未必能夠從生理觀點,徹底解決相關問題。
說到例子,就舉點例子好了:
創傷後壓力所造成的規避人群、畏懼他人現象,
帶著孤獨癖性格,或"類"精神分裂型人格者,如何看待之?
還有畏避型人格、妄想型人格、邊緣型人格、......呢!
有些個案,終其一生帶有「輕微」的這類狀況,
(「輕微」不一定代表容易治療或改善)
雖不傷人,卻足使自己的生命黯淡無光,難以走入人群......
這些狀況,千奇百怪,即使就醫,也無法保證其能痊癒或改善,
要說他是嚴重精神違常(有社會救濟機制),但他又不是。
這樣的人,經常會是「尼特族」。
個案又常持續處於當初形成他「本人性格」的「幫兇環境」之中,難以翻身。
如何由環境改善?......
......


(試驗中)
不妨花時間深入了解他們的經歷、想法?
用「個案」方式去了解,可防一概而論之弊。
樓主似乎有意了解成因,真是太好了!

畢竟說風涼話遠比關懷、了解來得不費力。
以上是小弟的個人意見。
童言無忌,如有冒犯,尚祈見諒!
有空再喝汽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