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kers wrote:今早和太太及1歲大的小朋友去用餐。剛坐下時,因隔壁年輕人用背包多佔用座位,我太太很客氣地請他是否可以東西移過去點(好讓我小孩子有地方坐),他不但毫無反應,沒有把他放在另一個座位的包包移走,而且轉過來對我太太及(還是嬰兒的)小孩子白眼及咒罵。我看不過去跟他說,先生,您也不必要這種態度吧,他馬上說,”你要怎樣,x你x的x。出來講!!x你x的x“...(恕刪) 惡馬惡人騎不過版大你還有家人及小孩忍氣吞聲才是王道
Yorkers wrote:今早和太太及1歲大的...(恕刪) 傷害罪+公然侮辱.....照你說的無誤,實務上"判"下來8個月到一年問題是.....看法官要不要讓它可以緩刑,如果緩刑那他有前科但是不用實際去關只要罰金加賠償你的精神及實際損失前提是你不要和解 如果和解那幾乎不可能去關PS.如果對方有前科 那不得緩刑的機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