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姐大概太累了,所以在官邸睡著了希望飆車族避開官邸,不要吵到她!其實警察或許可用刑法第185條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來辦理,該條係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者,罪更重。即使飆車者係未滿18歲人,也因犯刑法之罪,而可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律來辦這些限制行為能力人。另,檢察官可能也都太勞累了,如果法務部能適當調配人力,則檢察官應可確實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28條所要求: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亦即檢察官應主動辦理,而不是等其他人提告訴或告發才辦。總之,雖然遏止飆風,有很多阻礙或困難,但其實僅在執政及執法當局一念之間,高雄老百姓如果能覺醒,串連起來像白玫瑰運動或反霸凌運動,引起媒體廣泛報導,相信菊姐馬上會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