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薪資3萬到3萬2
這樣也許會好一點
您就是不想也領22K才自己當老闆的吧

當然當老闆要承擔的風險大了些
Jack 你好棒 wrote:
這就是您不對了
您要惡才行
把6位員工,砍成3位
員工會累到哭爸,可是不會離開您
因為薪資從每人2萬2,變成4萬4
本來拿22K,都不好意思跟女友說
現在領44K
比碩士生還多10K
多棒
保證員工為您賣命
rfcclio wrote:
經營了一間餐飲店,早晚班員工加起來約6-8人
每個月來來去去的員工約有1-2人,離職率頗高
自認不是惡老闆,薪水待遇也不差(月薪2萬2)
重點---
離職的員工回來打屁時,常常會炫耀現在公司有多好
上班打卡聊天說笑.中午吃飯午休睡覺.下午沒事放假下班
裡面不免有中小企業的公司,工廠
我想問---
離職的員工為什麼都會有這種心態?這些公司真是如此"爽"嗎?
真想對這些大老闆說,那你們真的請太多人手了...(恕刪)
oox2x1x3xoo wrote:
資方與勞方立場不同當然想法也不一樣,由其現在的草莓一族更是不願屈就在小地方工作,因為她(他)們認為如此委屈了自己,他們自認為怎麼樣也是大學生,區區22K的薪資是給乞丐嗎!
這些待不住的人,寧可找間「大企業」穿著企業制服當個白領上班族,也不願意待在小地方工作,無法吃苦、眼高手低、本事小自尊大,是草莓族的標準SOP,奉勸你寧可徵「二度就業」的阿尚,也別找這些「次世代」的卡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