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達樂 wrote:難得星期五,就來分享...(恕刪) 完了,你犯法了依據01有圖有真象規定意圖以及蓄意誤導網友判斷者,罰拍美女圖百張以示謝罪藏匿、毀損者易同為了避免看到的是人妖還是男的,你還是乖乖交出正妹的圖片這樣才能給分
No.24 wrote:你犯罪了!!昨天才有個偷拍背影照被抓到警局還被告...「若偷拍者需以特殊角度才能拍得到這樣的畫面,就可能構成妨害祕密罪。」 想太多!!!你去仔細看條文裡的構成要件吧,樓主的行為根本不該當昨天那案例是因為行為人已拍到被害人的"股溝"
A咖哥 wrote:想太多!!!你去仔細...(恕刪) 這是反諷文~看不出來嗎??不過你說的「行為人已拍到被害人的"股溝"」股溝應不算是私密部位~被害人大方露出來表示他不認為這是見不得人的事跟露腿是相同的道理~所以~這個應該是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