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不幸真的需要啟動協商機制的話~~
還完全部款項之後~且過程中都正常還款的話(應該是幾年後

只要跟銀行提出申請~~好像就能恢復信用了不是嗎?

該不會協商之後一輩子都信用不良吧.......那也太慘了.........

GUCCI-egg wrote:
之前好像看電視時有聽...(恕刪)
小P仔1141 wrote:
如果真的還不出來~就不要還了
因為就算還清~這輩子還是信用破產
那些錢最少也要還個10年
不如先不還
等以後發達了
在一次還清
名下如果沒有動產跟不動產
根本就不用理銀行
只要換電話跟住所就可以重生
法院傳票來了也不用去
除非傳票上面是刑事庭
因為去了還是銀行打贏
那幹麻去給銀行羞辱
另外找工作不要找薪轉的公司
還有一些帳單切記不要用自己或直屬親戚的名字
不然會查到你的地址
反正東西都不能用自己的名字買
戶頭當然也要領光光
決定不還時~一定要堅持
不管銀行跟你說要砍一半或是...
沒錢就是沒錢
最後要說的是
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只是無能為力的時候
也只好對不起銀行了
希望對樓主的親戚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