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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ALA PUB大火有感


oldchang1205 wrote:
不是有客人逃出來表示...(恕刪)


避難標示燈的插頭常常被業者拔掉.理由是省電或太亮!

這也有可能造成客人根本不知道緩降機在哪裡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烈燄赤子 wrote:
台中 ALA PUB大火不幸燒死9人.

小弟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有謬誤之處.還望各位前輩糾正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PUB就是酒吧沒有疑問..所以是隸屬於第12條第1款第1目..

是安檢標準最嚴格的處所

昨天看新聞.說面積約不到30坪.

我們就以30坪來看好了.一坪約等於3.3平方公尺.

所以面積約99平方公尺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5條規定.

酒吧任何一層樓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

要設置室內消防栓.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5條規定.

酒吧總樓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

要設置自動灑水設備.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8條規定.

酒吧總樓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

要設置排煙設備.

所以我猜測ALA酒吧沒有以上三種設備.

所以..我想應該是有滅火器.出口標示燈.緩降機.

避難方向指示燈.緊急照明燈吧...

消防局只能就地毯窗簾布幕等部品的防焰部分加以規範...

不燃材料裝修..是建管單位的權責

消防局依法只能針對逃生通道阻塞和安全門上鎖向建管單位協助查報

但是ALA火警在新聞上沒看到這兩個因素.

有幾個關鍵的原因造成這麼慘重的傷亡-----

不是消防安檢合格就不會燒死人

硬體設備再好---沒有人去使用有什麼用?

1.猛男明火表演.負責人難辭其咎.這種行為.跟縱火只有一線之隔了!

2.大量易燃裝潢.負責人到底有沒有跟建管單位做"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

3.酒客危機意識不足.天花板都形成閃燃的火羽流了還不跑?

(整個天花板燒起來達到600度C的時候.閃燃即將發生)

還以為是特效?還拿酒去"滅火"?

第一時間不當機立斷地跑.一旦吸到高溫的濃煙.

氣管和肺部會瞬間燒壞收縮.窒息倒地.再讓大火吞噬

4.PUB的防火管理人和員工在做什麼?

誰知道逃生出口和緩降機在哪裡?當然是員工.

有沒有引導2樓夾層的客人立刻從緩降機和逃生口疏散?

5.客人會不會使用緩降機?
先護貝一下.

記者先生,這新聞是我先發現的,要報導的話麻煩讓我的id也上上鏡頭,謝謝.

標題:打火兄弟質疑台中市消防安檢造假?!

如何?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烈燄赤子 wrote:
如果有證據.請去檢舉...(恕刪)


我也贊成開版大的意思,
第一線的人員拚生拚活,時常要冒生死關頭的危險,
有的人還回不來,有的人終生傷殘,有的要擔心同事,
結果來這邊打打嘴炮否認他們的辛苦!?
對第一線的人員應該要給予最大的鼓勵才對。
店家真的要負最大的責任
作這麼危險的表演
現場也沒有任何應變措施如滅火器、灑水裝置
發生狀況時也未見引導和疏散
更別論消防安檢是否落實了

其實不管安檢有沒有通過
還是要多培養人民對於火場逃生的觀念
就像緩降梯其實一般人也不知道如何使用

以後我去公開場所
倒是會特別注意一下是否有兩座以上之出口及其位置

ppgod wrote:
您們的意思是台中市政...(恕刪)

這裡不是公堂...

烈燄赤子 wrote:
台中 ALA PUB...(恕刪)


不過消防不能管材料,
建管單位才能管,
台灣這種分工,卻沒有協調的問題,
一直是漏洞所在。
哈哈!檢驗時當然是真的,檢驗後材料,設備,裝潢不能換阿?
之後每年定期檢,就再辦公室簽一簽就好了!

滅火器過期?就塗改塗改,然後油漆刷一刷搞定!

叫建管處,消防每半年去總查一次,保證每間都關了!

烈燄赤子 wrote:
台中 ALA PUB...(恕刪)


若是登記飲料店這坪數ok
pub不到30坪??
我是感到有些不可思議
如果消防安檢人員明知他是pub
如果消防安檢人員明知他是pub,卻只按登記的飲料店種類查核消防設備

那這樣消防安檢人員有沒有問題?
那這樣消防安檢人員有沒有違法?
那這樣消防安檢人員有沒有失職?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gregliao wrote:
他們是登記為小吃店的樣子?.(恕刪)


蕭家淇:這家店並不能稱是八大行業,只能說是「使用強度比較高的飲料店」

地下市長都這麼說了 所以就是這麼一回事
強迷: I don't c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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