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0628 wrote:
PUB是他沒即時疏散客人自己先逃走 所以被起訴(這是店老闆的責任)
過勞死很多是自己沒注意健康(以及貪圖獎金) 在法律上是不會保障這些人的
我認識一些做工程師的為了"績效獎金"以及"升遷"往往犧牲自己的健康換取金錢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保障不保障的問題 如果員工過勞死老闆就得負責 那誰還願意打拼
...(恕刪)
我的可能是歪理
但我若將些許文字做的更換調整
將會變成以下敘述...
工廠\公司老闆只是沒即時勸導員工而自己先下班,所以不被起訴(因為這不是工廠\公司老闆的責任)
被燒死很多是自己沒注意安全(以及貪圖玩樂) 在法律上卻還是得保障這些人的(所以這是PUB老闆的責任)
我認識一些經常跑夜店的為了"HIGH"以及"HAPPY"往往犧牲自己的健康換取空虛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保障不保障的問題
如果客人玩到HIGH死老闆就得負責,那誰還願意開PUB
新聞也說了...發生火警的當下,眾人還認為這是特效,超HIGH的!
誰知道...是著火了!
出人命了,一樣的寶貴生命...但老闆們的下場卻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