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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過勞死,企業主無罪?

ben0628 wrote:
PUB是他沒即時疏散客人自己先逃走 所以被起訴(這是店老闆的責任)
過勞死很多是自己沒注意健康(以及貪圖獎金) 在法律上是不會保障這些人的
我認識一些做工程師的為了"績效獎金"以及"升遷"往往犧牲自己的健康換取金錢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保障不保障的問題 如果員工過勞死老闆就得負責 那誰還願意打拼

...(恕刪)


我的可能是歪理
但我若將些許文字做的更換調整
將會變成以下敘述...

工廠\公司老闆只是沒即時勸導員工而自己先下班,所以不被起訴(因為這不是工廠\公司老闆的責任)

被燒死很多是自己沒注意安全(以及貪圖玩樂) 在法律上卻還是得保障這些人的(所以這是PUB老闆的責任)
我認識一些經常跑夜店的為了"HIGH"以及"HAPPY"往往犧牲自己的健康換取空虛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保障不保障的問題
如果客人玩到HIGH死老闆就得負責,那誰還願意開PUB


新聞也說了...發生火警的當下,眾人還認為這是特效,超HIGH的!
誰知道...是著火了!
出人命了,一樣的寶貴生命...但老闆們的下場卻截然不同!

伊斯特 wrote:
意思就是企業主知道這...(恕刪)


那麼願意做這份工作的人爆肝了就得認命一點?
原來一顆新鮮的肝在臺灣這麼便宜

你確定便宜??那些[真正因為工作而爆肝的人]我所知道的薪水都在7W以上這算便宜
一般上班族要達到5W以上都有些困難了 在加上 股票 績效 分紅(公營機構不算 肥貓超多)
你確定肝真的便宜????
如果真的便宜就不會有那麼多工程師買的起千萬房子 不會有那麼多工程師炒房搞投資 基金 股票
也不會有那麼多跑車路上跑 更不會有那麼多名牌包一直引進台灣賣的嚇嚇叫

J@N wrote:
我的可能是歪理但我若...(恕刪)


你這是再扭曲我文章裡面的意思吧.........

去PUB玩你是消費者 老闆當然要負責安全責任
你去上班 老闆付你薪水 當你願意去上班的時候 就是你認同老闆交付給你的任務及責任
工作性質大多面試的時候都會講清楚 你接受了所以老闆付你薪水 然後當你過勞死你要說這是老闆的責任
當初是否有評估自身的能力是否能勝任 大多的上班族就是看"薪水""獎金""福利""分紅" 拿得笑呵呵
然後再到處抱怨"我的工作好累" 拿到獎金的時候怎麼不會說"老闆這麼好給我這麼多獎金"
上次看到有人車禍死亡被害者家屬要求賠償.
還有空軍冤獄槍斃賠償.
計算是被害人死亡年紀到退休年紀的總所得加上殯葬.精神賠償.撫養費.
請問過勞死家屬可以跟該員工公司要求同樣賠償嗎?
ben0628 wrote:
你確定便宜??那些[真正因為工作而爆肝的人]我所知道的薪水都在7W以上這算便宜
恕刪)


照您這麼說
警衛輪三班薪水鐵定爆表
作業員薪水也爆定了

爆肝也是有分階級的...
你真的有看過可憐爆肝族嗎?

流氓拿刀殺人導致重傷致死
企業壓榨勞工導致過勞致死.
請問這這兩者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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