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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一特補償 國防部只肯「精神表揚」

這要怪當年抽籤抽到陸一特啊~
不然要怪誰~

要公平 這世界上有哪件事是公平低勒~

小弟也是不懂,有什麼好賠的

當兵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這是憲法規定的
運氣差抽到3年啊,怪誰

而且當時第一梯的兩年兵,被老鳥玩的要死,誰賠?
當年抽籤應該是抽到陸一特
抽到就知道要當三年兵低......


jjhuang.tw wrote:
他們抽中的是2年兵....(恕刪)

三貓之僕 wrote:
小弟也是不懂,有什麼...(恕刪)


要補償的原因不是因為當初多的一年是不合法的嗎?

就如同你當兵當兩年就在今天要退伍了,現在連長說:不好意思喔~現在上面說要多當一年兵

所以你要明年的今天才能退伍了,當兵是義務,所以你行李可以放回去了

大家也OK?
彎曲度很好 wrote:
有必要口出惡言質疑人家...(恕刪)

小的是質疑
但應該沒有口出惡言






而您說的
彎曲度很好 wrote:
背後是不是有什麼政治動機我是不知道...(恕刪)

老兵們有沒有政治動機我也不曉得
但帶頭的人,肯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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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咧,嗯
一講到政治
這篇大概不久了
小的不浪費大家跟我自己的時間了
掰掰
tomsymix wrote:
當年抽籤應該是抽到陸一特
抽到就知道要當三年兵低.........(恕刪)

這我要再問看看...
樓下管理員剛好就是..
如果是抽中3年,那跟海陸一樣..應該是有些不一樣吧
不然把海陸加進來吵,可以討好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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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1021501020.html
",陸軍裝甲、砲兵等「第一特種兵」在服役期滿後「臨時召集」一年於法有據"

CADER 論壇 http://cader.tw
兵役法規定服役期間的調整,可以由行政機關發布行政命令定之。
但立委卻一直說用行政命令就要陸一特多當一年兵,是違法惡行。
這時國防部就說,現在兵役縮短為一年餘,也是用行政命令發布的,
如果行政命令不能去規定服役期間,那現在縮短役期也是違法,
是不是縮短役期的人也要回去補當兵?總不能多當就要國家賠,
少當就不賠給國家吧?

我是不想因為這樣又被抓回去補當兵啦,要補當就請那位老當益壯
的立委代替我們當吧。
國防部不是不想賠,是沒錢賠
全部補償要350億
這樣不只沒錢買軍購,小兵的薪水也發不出來
現在當兵當一年,那我當二年我也要賠償,而且我在外島,二年只能回家四次,那當空軍的很爽是不是現在要繳錢給國家…現在什麼都想國賠,這些人想錢想瘋了…

a0955489 wrote:
國防部不是不想賠,是沒錢賠
全部補償要350億
這樣不只沒錢買軍購,小兵的薪水也發不出來


還有媒體算的是要賠500億呢!500億,給健保的話都可以不漲價幾十年了說。
不然就請老當益壯立委提案,把賠500億當作他所屬政黨的執政競選政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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