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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利菁告網路毀謗的某網友昨天竟然被警察上門逮捕了!


cbmtvb wrote:
被利菁告網路毀謗的某...(恕刪)


很剛好阿~~係賀

cbmtvb wrote:
被利菁告網路毀謗的某...(恕刪)


台灣這種不叫言論自由

根本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

做錯事情罵別人的同時都肆無忌憚

被告了, 被抓了才發動民粹裝可憐

台灣人劣根性就是這麼重

ps 不喜歡利菁哥 + 1
人一輩子到底是在庸庸碌碌些什麼
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如果所言不是事實,甚至惡意去詆毀他人名譽,那都理當付出代價

有些人可能在網路上口不擇言久了,就逐漸忘記做人應有的禮貌,對素未謀面的人可以毫無理由的說出惡毒的話,那早點打醒他,也不見得是件壞事
看到藝人.法師也被亂配音...配的是好笑無傷大雅的內容也還好
但是那些話聽起來很傷人而且層次滿低的,真的是很不尊重別人


言論自由不等於可以無限上綱!

毀謗字眼還是要依法管制!

這網友本來就太過分!

(我本身也沒有很喜歡利菁)


但是就事論事!如果這樣都沒有事情!哪以後大家都可以隨便亂說誰壞話!






還有給一堆還是學生的網友~~
不要笨笨的為了想要「人氣~~~」
害到自己留下前科!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
在人多的網咖申請youtube帳號
再上傳影片
要追到元凶
難度較高
不過昨天警察轉敘該大學生犯案原因
聽了會替他媽感到可悲


您認為網咖抓不到嗎?難度高不代表抓不到。
看來版主似乎信奉"一皮天下無難事"的信條!?
如果一個人幹了某些事之後,警察找也不甩,檢察官約談也不當一回事,甚至開庭
請問這就是司法及人權的進步嗎?
自由?
是誹謗,不是毀謗
以前我也誤以為是唸毀謗
我只能說 活該
毀謗是什麼現在的大學生都搞不清楚,關一個月就會明白了
cbmtvb wrote:
嘲諷與毀謗有時往往一...(恕刪)


公開評論好惡 跟汙辱人是不一樣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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