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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簽了不平等條約

誇張,無法相信有這種事,如果是我的話,我就直接叫女朋友包一包回家吃自己。
不過樓主月薪46k算是可以了,不過扣掉二萬給女方家,你還要繳房貸,自己拿回老家五千, 那家中的基本開支怎可能夠使用?
不簽不行嗎?
姑且不論這件事情,

我只深深得覺得,

一個好的另一半,對一個人的一生有重大的影響。

而好的另一半,除了令一半個人本身之外,

另一半的家庭及家人也很重要。

30歲結婚好了,活到80歲就好,

與另一半的相處時間將近整個人生的2/3。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愛情、心軟、委屈等,

而做出後悔一輩子的決定。

給她擺爛 說要離婚 看誰倒楣 基本上小孩是歸父親 硬下心腸 她就跪著求你 有錢有甚麼了不起 有錢人看多了 有錢有品的人才是令人尊敬的
沒差拉.

現在的法律是法妻財產共有制.

所以雖然分的清.
但要主張一婚後資產一人一半還是站得主腳.
無風險國度:http://www.norisk.com.tw
光只能拿5000回家這一點小弟就沒辦法接受了, 這種婚一定不結的!!
擺明不把男方的父母當父母的....

啊!
怎麼跟我想簽的相反,
真是人吃人的世界,
不過是我要吃人.

人不要被人吃了!
大家都沒有看清楚文章嗎?

樓主的文章裡不是寫了婚後買房子了?

怪怪.......

樓主是否有堅定自己的立場?有無盡力去改變這不平等條約?
如果有的話大家再繼續彈下去,沒有的話就不用談了....
感覺已經失去原本結婚的美意
為了對方的不合理要求 變成個人的負擔

人生還那麼長久 不改善的話你能撐多久呢?
建議不要,這種的我們同事也有,但是沒到簽約這麼誇張..
後來我那個同事最後有結,但是2年後離婚,還好沒小孩.....離婚原因,在家沒地位,累得要死,女方也不體諒.....

樓主post了不只一篇喔,之前的太太只想回娘家也是出於樓主之手。
我猜怨念正在聚集當中吧。(婚前協議如此,能毀約嗎?)

事實上樓主的生活如果沒了老婆孩子,我想不會更好。一切從頭來過,
搞不好還要負贍養費。所以在這裡罵罵可以,但是千萬不要衝動。

或許時間會改變一切的。樓主要不要考慮信教尋求心靈上的寄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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