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末日大王 wrote:原來評分資格還可以剝奪~長知識了...(恕刪) 一直都有啊~ 你回文都沒看到版規16條?16. 給分功能是希望給予發文者的一種鼓勵,如果有不當使用或是灌分者,甚至是利用積分作為攻擊別人的工具,除將追回所有分數之外,該會員帳號積分歸零,並且帳號將設為黑名單,永遠不能給/得分。
當收到的PM裡有這封就要小心~~~~被列管了"17. 違反上述版規,且一再違反的會員,站方會視狀況設定不同天數的停權處理方式,或直接關閉帳號。請會員發言前,務必先閱讀板規,珍惜得來不易的網路資源,謝謝配合。"有沒有前輩知道收到幾次警告會進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