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lovejanelong wrote:
喔。那你認為法官會信...(恕刪)
這本來就是法律所允許的合法取証......為何不信???

我指的合法是這種情況下錄音之行為........至於強銷保險之行為不在討論範疇...
agiba123 wrote:之前也待過保險公司的電話行銷,其實他們是照金管會公布的辦法做行銷的,你只要電話說好,保單變成立,扣錢好就生效。當然你也可以生效後反悔,打給他們客服取消即可~~他們必須退你全部保費,其實你是賺到這段期間免費保險的,當然沒事也不能說賺到啦
今天去查我的信用卡明...(恕刪)